上海,男子徐某在朋友傅某、唐某怂恿下,酒后准备开车回家,刚启动车子,就被一辆银色

梅姐说法 2025-11-26 20:53:51

上海,男子徐某在朋友傅某、唐某怂恿下,酒后准备开车回家,刚启动车子,就被一辆银色车撞上,对方2人称徐某酒驾要报警,徐某因在缓刑期间,主动要求私了,对方索要30万修车费,傅某、唐某当和事佬,最终徐某转账13.6万,警方发现事故可疑,调监控后顺藤摸瓜,发现是傅某、唐某设局,伙同张某、马某敲诈徐某,4人被抓后供认不讳,最终均获刑! 本是朋友一场,却因借钱不成心生怨恨,设下如此恶毒的局来报复。 徐某也真是糊涂,酒后开车本就危险,还轻易被怂恿,结果落入了别人的圈套。 徐某和傅某、唐某曾经是朋友,这俩人想找徐某借钱,被拒绝后心里那股子气就不顺,琢磨着怎么报复徐某。 2024年9月12日,傅某、唐某就约徐某去酒店喝酒,之后又拉着他去KTV接着喝,一直喝到凌晨。 这时候徐某已经醉醺醺的了,本来想叫个代驾,可傅某、唐某却一个劲儿地怂恿他自己开车回家。 徐某刚把车子启动,一辆银色车就突然撞了上来。 车上下来两个人,张嘴就说徐某酒驾,要报警。 徐某一听就慌了,因为他正处于缓刑期间,要是因为酒驾被报警,那后果可不堪设想。 于是,他赶紧提出私了。 对方狮子大开口,索要30万修车费。 这时候,傅某、唐某又跳出来当和事佬,假意帮忙砍价,最后徐某转了13.6万给对方。 可这事哪能这么轻易就过去,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这起事故疑点重重。 通过调取监控,顺藤摸瓜,很快就发现这竟然是傅某等人精心设下的局。 原来,傅某、唐某伙同张某、马某,故意制造事故,然后利用徐某怕被报警的心理进行敲诈勒索。 警方迅速行动,将这4人全部抓获。 傅某、唐某等人先怂恿徐某酒驾,接着制造事故,利用徐某怕报警的心理,敲诈勒索13.6万,这数额可不小,那么,他们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认定呢?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傅某等人敲诈勒索的金额达到了13.6万,属于数额巨大。 他们故意制造事故,设局敲诈,情节恶劣。 所以,他们的行为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徐某酒驾,违法吗? 徐某酒驾的行为,确实涉嫌危险驾驶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醉酒驾驶机动车情形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但在这起案件中,徐某是受害者,而且他的酒驾行为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 民警在调查敲诈勒索案件时,主要聚焦于傅某等人的犯罪行为。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根据他们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犯罪情节的轻重等因素,做出了不同的量刑判决。 唐某在这起犯罪中起的作用相对较大,所以刑期和罚金也会相对较高。 朋友之间本应该真诚相待,互相帮助。 可傅某、唐某却因为借钱不成,就心生报复,设局敲诈,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道德和法律。 最终,法院判决:唐某有期徒刑3年7个月,罚金2.5万;傅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罚金2万;马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罚金1万;张某有期徒刑2年8个月,罚金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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