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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相太难看!河北武强,一女子未婚先孕,生下儿子就扔给母亲,她出去打工,对母亲儿子

吃相太难看!河北武强,一女子未婚先孕,生下儿子就扔给母亲,她出去打工,对母亲儿子不管不问,姥姥把外孙养大成人,姥姥要做手术,要女子分摊一些医疗费,女子一分钱不给,说她挣得钱要给自己留后路,她看母亲病危,直接告到法院,要分母亲财产,法院看她耍无赖,直接把她驳回,女子还不死心,她看儿子已经长大赚钱了,她又把儿子告到法院,要儿子赡养她,儿子急了,你从未管过我,姥姥把我养大,要我养你,你做梦去吧!

29岁的胡某没有想到,从小没管过自己的亲生母亲,突然把他告上了法庭。

母亲说了,要他归还买房的钱,还要他承担赡养义务。

可离谱的是,母亲自己拒不赡养她自己重病的老母亲,现在反而拿着“血缘亲情”向儿子要回报!

原来,贾某如年轻时不顾家人反对,她跑出去打工,直接断了和家里的联系。

她在外面被人骗了,未婚先孕,生了儿子,就是现在的胡某。

可那个时候,她无力抚养,她把儿子带回老家交给了自己年迈的母亲。

贾某如在家待了两天,就嫌闲话难听,她扭头就走,转身又去了外地。

她一走就是20多年,别说给抚养费,连回家看一眼都少得可怜。

贾某如的母亲,也就是胡某的姥姥,硬生生把襁褓里的胡某拉扯大了。

姥姥省吃俭用供胡某吃喝上学,胡某营养不良,到初中时,身高才一米五几。

他不记得母亲长啥样子,姥姥才是他唯一的依靠。

突然一天,姥姥病了,到医院一看,要做搭桥手术。

可几十万的医药费家里拿不出来,好在姥姥还有其他子女,每个人都拿了钱出来。

可手术费还是不够,胡某的姨妈找到胡某的妈妈,扑通一声给她跪下,让她也帮老人凑一点钱吧。

没想到她一口拒绝!贾某如说了,她打工不容易,攒的钱要给自己留后路。

她就丝毫没想过,养了自己20多年的母亲,还替她养大了儿子!

2022年,老人实在寒了心,把四个女儿都告上了法庭,要求她们承担赡养义务、分摊医药费。

法院当庭判了,要贾某如支付手术费,每个月再给老母亲200块赡养费,直到老人去世。

结果贾某如不但不给,转头就把自己妈给告了,她说村里给老人发放过土地补偿款,也有她的一份,母亲必须给她!

可法院一查,她早就把户口迁走,既不在村里生活,也没尽过集体义务,根本就没分钱的资格。

因此,法院驳回她的诉讼。

所有人都以为,贾某如到这一步就该消停了吧,可没想到,她又惦记上了自己的儿子!

2025年4月,她告到法院,说自己没养孩子是有苦衷的,她怕自己带着孩子名声不好,耽误了孩子的前程。

她又说了,儿子要结婚时,她花20多万在县城给儿子买了房子,也算尽了母亲的责任。

结果儿子对她冷若冰霜,所以她要收回买房的钱,还要儿子胡某给她养老!

胡某一听就苦笑了起来,天下还有这样无耻之徒?他从小到大,母亲连个电话都没打过。

姥姥重病时,他为了照顾姥姥,高二就辍学打工,挣得钱都用来孝顺了姥姥。

现在自己刚结婚,母亲就跳出来要房要赡养费,说到底她谁都不爱,就是又开始打儿子的主意。

村里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哪有生了孩子扔给老人养20多年,老了直接摘果子,要儿子赡养她?

可贾某如就觉得,自己生了孩子,孩子天生就欠她的,不管她有没有养过,赡养义务都跑不掉的。

可轮到她自己赡养母亲,又只算自己的利益,连老人医药费都一分不给!

她说自己不容易,可养她长大的母亲、被她抛弃的儿子,谁又容易?

亲情是靠陪伴和付出攒出来的,不是靠生恩就能理所当然索取的。

很多人会问了,法律不是规定子女要赡养父母吗?

《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贾某如作为母亲,20余年完全未履行对胡某的抚养义务,却直接要求胡某承担完全的赡养责任,违背了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贾某如长期弃养孩子,法院最终判决,胡某给贾某如少量经济帮助,免除胡某对贾某如的赡养义务。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