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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湖北襄阳一女子经营酒店10年,因名字里带“华润”二字,被华润集团告上

“冤不冤?”湖北襄阳一女子经营酒店10年,因名字里带“华润”二字,被华润集团告上法庭。女子辩称无主观侵权意愿且已全面整改。

然而法院审理认为,“华润”作为驰名商标具有极高知名度,被告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最终这样判了!

酒店老板闻女士,十年前和丈夫从银行贷款30万开了这家店,取名“谷城县盛康华润春月大酒店”,用她的话说,是取了“中华润泽”的寓意,图个吉祥。

酒店不大,十几间客房挤在一栋楼的7层,一晚房费也就百元左右,小镇生意冷清,一天卖不出一间房是常事。

全家的生计都绑在这家店里,一家六口人挤在酒店里过日子,闻女士管前台,婆婆打扫卫生,日子过得紧巴巴。

就这样熬了十年,还算安稳。

直到今年4月16日,一张法院传票打破了平静。华润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起诉酒店,认为“华润春月”侵害了商标权,还构成不正当竞争。

诉求是停用“华润”字样、变更企业名称,赔偿20万,还得在多家报纸上登声明,闻女士慌了神,她说店里对外从来只叫“春月大酒店”,名片印的也是“春月”,没沾过华润的光。

收到传票当天,她就把营业执照上的“华润”去了,招牌也拆了,整改不过百来块钱,但20万的赔偿,对这个家来说,像座山。

庭审中,闻女士一方强调,“华润”只是企业全称中的一部分,从未单独突出使用,店名里同时包含了自家的“春月”——取自父母的名字,在本地有一定认知度,经营范围有限,不会让顾客误认与华润有关,且已全面整改。

案件今年5月开庭,至今未宣判,闻女士说,几千块愿意认,但20万真的拿不出,只求企业能高抬贵手。

一边是品牌保护的刚性规则,一边是小镇家庭十年的生存根基,二十万对于大企业或许不值一提,但足以让一个全家挤在十几间客房里的家庭喘不过气。

法律需要威严,但执法的尺度也应当留有温度,商标保护的初衷是防止混淆、维护公平竞争,而不该变成大企业用法律杠杆碾压小本生意的工具。

当法务资源轻易对准一个只有十几间房的小镇酒店时,我们或许该停下来想一想:这样的诉讼,到底是在捍卫品牌价值,还是在透支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信任?

信息来源:风芒新闻《酒店因店名涉华润字样遭起诉,索赔二十万。收函当即整改更名 房价低廉无力承担。诚恳道歉愿意赔偿,恳请企业体谅难处。》2026-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