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一男子在自家门前的楼道里放了2个鞋架,最近有件事情很疑惑,自己放在门前

上瓦州杭 2023-11-23 21:30:25
海南海口,一男子在自家门前的楼道里放了2个鞋架,最近有件事情很疑惑,自己放在门前鞋架上的鞋子,一直有股屎尿臭味,因为实在太臭了,同事见了他都捏着鼻子躲着他,太尴尬了!该男子怀疑应该是有人给自己的鞋子做了什么,就私下里在楼道的隐蔽位置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这才发现,楼上的女邻居经常向自己的鞋子里倒不明液体,该男子随即报警! 桂先生的脚比较臭,所以平时换穿的鞋子有很多,为了自己家里空气不受臭鞋的影响,就把自己的鞋子放在了门前楼道的鞋架上。 可是最近一连几天,他发现自己的脚臭毛病可能加重了,连他自己都受不了了! 去公司上班,遇见同事或者客户,他们都捂着鼻子离自己远远的,有的女同事捏着鼻子直言问他,怎么会这么难闻呢?是不是不小心踩了狗屎? 桂先生被问的不好意思,赶紧跑到厕所查看,但是鞋底没有发现什么东西,但是骚臭味是从鞋里面传出来的,不可能是自己的脚臭味,而且鞋子里面有一些已经干了的黄色痕迹! 他突然想到,极有可能是邻居家的宠物狗把尿撒进了自己的鞋子里。班还是要上,他就套上了一双鞋套,硬着头皮继续上班。 当天回家,第二天刚好周末,桂先生就把所有的鞋子拿回家该擦的擦,该洗的洗,没有味道了,又放回了门口的鞋架上。 周日晚上,他还再次把所有的鞋子都检查了一遍,一切正常,就想最近邻居家的狗狗管的挺好,没乱放出来。 第二天一早,桂先生出门上班,突然发现所有洗刷干净的鞋子里里外外又有了不明液体,有的鞋子里有明显的屎尿,整个楼道都充斥着浓重的呛鼻的骚臭味,让人直接作呕。 桂先生此时已经意识到了,这是有人故意在使坏,把他气的直接就在楼道里骂了人,但又不知道自己在骂谁。 有的鞋子已经没办法清理了,只能扔掉。桂先生决定在楼道的隐蔽位置安装一个摄像头,看看到底是谁在作妖! 桂先生又买了几双新鞋放在室内,把那几双废鞋放在楼道鞋架上。 安装好摄像头的当天下午,当所有人正在上班的时候,视频里出现了一个年轻女子,拿着一瓶不明液体挨个往自己的鞋子上倒。 次日上午,该女子又一次进行了破坏,桂先生看到后,直接带着证据报了警! 民警接警后,很快找到了涉事女子,该女子住在桂先生楼上,对自己用屎尿破坏桂先生鞋子的行为供认不讳。 该女子辩解道,桂先生把自己臭味浓重的鞋子放在楼道,自己每天上下楼都被臭鞋味道熏的屏住呼吸,自己就想来个以臭治臭,谁知桂先生并不知进退,依然把鞋放在楼道,所以,自己的又加码了行为。 桂先生说,自己欠考虑,把鞋放到楼道是做错了,但是你可以找我沟通说啊,自己又不是不讲理的人,你用屎尿破坏我的鞋,十几双鞋子,也上万块啊! 在民警的调解下,女邻居赔偿了桂先生的部分损失,桂先生也大度的不再追究女邻居的其他责任。一场邻里纠纷很快就平息了。 1、实在不知道,该女子使用的屎尿混合液体是如何准备的,为了以暴制暴,也真是难为她了。话说回来,该女子的行为应当如何评价? 《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五千元以上损失的,就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的标准。 本事件中,该女子为了报复桂先生,故意污损桂先生十几双鞋子,造成个人财物损失上万元,完全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 但是该女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行为,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积极赔偿、赔礼道歉,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达成和解,犯罪情节轻微的,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 最后,由于桂先生的大度,该女子也积极赔偿桂先生,因为涉及邻里关系案件,警方对该女子的行为免于刑事立案,不予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2、那桂先生将自己鞋子放在楼道的行为,合法吗? 《消防法》第28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个人违反本规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虽然有的人认为楼道也有自己的公摊面积,自己占用合情合理,但是既然是公摊,那就是为了公共便利、公共安全使用的面积,像楼道就属于疏散通道,依法是不能占用的。所以,桂先生在楼道放置鞋架的行为确定是违法的。 其次,桂先生也涉及民事侵权。按照《民法典》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侵占通道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所以,该女子如果认为桂先生的行为影响到了自己,首先应该上门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应该向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报告,应能积极稳妥的协调处理,但是做出如此不堪的行为实在是不可取!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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