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小马哥因为家中有急事要回老家,因为事发紧急,就打了自己平时舍不得坐的出
上瓦州杭
2023-11-23 21:30:41
陕西西安,小马哥因为家中有急事要回老家,因为事发紧急,就打了自己平时舍不得坐的出租车赶往火车站。可让小马哥想不到的是,就打车13公里不到,自己却支付了2300元。无助的小马哥向出租车运营主管部门求助。
小马哥是一名农民工,多年以前就和很多同乡一起,为了改善老家的生活条件,千里迢迢西安打工,这些年一直在建筑工地上干活。
事发当天,他接到家里的紧急电话,因为长时间下雨,山上的滚石把老家的房子给撞坏了,所幸家人并没有造成伤亡。
事发突然,老家多天阴雨,家人的居住和生活都成了问题了,实在没有办法,才赶紧让小马哥回家来。
小马哥接到家人电话后,真的是心急如焚,给工长请了假,并预支了一些工资后就火急火燎的往火车站赶。
为了赶时间,小马哥就打了一辆出租车,着急的给司机师傅说,赶紧去火车站。
司机看出了小马哥很着急,也不是本地人,这附近都是建筑工地,平时打车也不好打,就说到火车站不打表,一口价160元。
此时的小马哥虽然知道这160元挺贵的,但是归家心切,顾不了那么多了,就同意了司机的报价,只是希望司机能快点,要不自己赶不上今天的那趟直达车了。
司机看小马哥痛快,车开的快,路线也最短,很快就到了火车站。小马哥按照说好的价格扫码付款,可是因为着急,把160元按成了1600元。
小马哥下车后,司机就立马开车离开了,小马哥这时才想起来看了一下手机,完蛋,自己居然多按了一个零。可是那辆出租车已经消失在车流中了。
为了找到司机讨回自己多付的车费,小马哥就想找到负责出租车管理的单位,就又打了一辆车。在车上,小马哥着急的给这位司机说了自己要找回多付的车费。
没想到这位司机师傅说,你上我的车就对了,我肯定可以给你找到那辆车,但是你这损失找回来,得给我些辛苦费。
小马哥为了找回损失,也想节省时间,经过讨价还价后,双方商定好价格700元辛苦费。小马哥随即给司机付了700元,他把小马哥带到一个地方一指说,这个地方肯定能找到刚才那个司机。
小马哥下车走到这个单位门口,说明来意后,该单位工作人员说,你来错地方了,你的诉求不在我们职权范围。
此时的小马哥真是欲哭无泪,工长给自己预支了3000元工资,坐了两个出租车就没了2300元,该单位工作人员知道后,就帮小马哥联系了媒体。
记者知晓小马哥的遭遇后,立刻来到了出租汽车管理处,该处的工作人员表示肯定会依据付款记录找到两位司机。
但是鉴于小马哥有急事要回家,经过该处负责人同意,先行支取2300元给小马哥,小马哥说160元是车费时,工作人员表示,那是违法的,他们会处理好。
该处工作人员不仅把小马哥送到了火车站,还替小马哥买好了车票,小马哥很是感动。
事后,该处通过调查,很快就找到了涉事的司机,收费1600元的司机表示,自己在知道多收钱后,也想找小马哥,但是自己找不到了。该处批评了该司机,违规不打表,本来50元的车费居然收取160元,属于违规行为。
而另外一位收了700元司机,纯粹就是觉得小马哥就是个冤大头,故意欺骗小马哥,性质更为恶劣。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该司机被治安处罚。
1、尽管第一位司机有说谎的嫌疑,但是没有确切证据,暂且相信他是事后发现多收的钱,那这笔钱的性质是什么,由应该如何处理呢?
《民法典》第122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49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所以,本事件中,该司机多收的车费是不当得利,应该如数返还小马哥。
同时,该司机不打表计费,将原本50元车费加价收取160元,已经违反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在责令整改的基础上,应被处以200元的罚款。
2、第二位司机收取小马哥700元如何评价?
《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诈骗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一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诈骗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使受害人产生认识错误,基于该认识错误进而处分财产遭受财物损失的行为。
本事件中,该司机虚构事实,让小马哥产生以为他会帮找到多付车费的认识错误,进而非法占有了小马哥的700元,是完全符合诈骗行为构成的。
但是诈骗金额太小,是不能被刑法评价的,就该司机诈骗700元的违法情节,不能认定为情节较重,一般处以5日拘留及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最后,虽然小马哥归心似箭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越有急事的时候,越是要镇定,只要保持冷静,才不会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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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七师少酱诗长常乃超
第一个司机顶多是贪,第二个司机就是真恶毒,应该拉去打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