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摊上大事了!”河北宁晋,一中学多名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知情者称:校内食堂
上瓦州杭
2023-11-26 14:02:41
“学校摊上大事了!”河北宁晋,一中学多名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知情者称:校内食堂肉夹馍变质导致……学校工作人员回应:已将食堂的剩菜剩饭就地封存、送检了!此事也引起了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一个县城的中学,很多家长都把孩子送到这里,希望孩子可以接受更好的教育,能有更好的未来,但因一个突发情况,让所有家长们都措手不及。
家长突然接到孩子的求救电话:妈妈,我晚上在食堂吃过饭之后,出现了上吐下泻的症状,而且学校已经有多名同学,都出现了类似情况。
家长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赶到学校,把孩子接走送医……
这起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就发生在2023年的9月21日晚,据了解,事发后,学校的多名学生都出现了严重的上吐下泻情况。
很明显,这是一起因食品安全,引发的严重问题。
食品问题大于天,这个连孩子都懂的道理,总是频繁的出现在我们的身边,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家长们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学校,却不曾想因吃饭问题,危及到了孩子的健康,家长的心该是多么的痛。
知情者称:这起食物中毒事件,是食堂的肉夹馍变质,导致的孩子们上吐下泻!
肉夹馍,一个老少都爱吃的食品,可就是这么一个畅销的美食,总是有些不良商家,会在肉质上大做文章,不用好肉就算了,竟然还敢使用变质的肉品。
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对该校学生的健康和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事发后,多名食物中毒的学生,被家长接走送到当地医院就医,当地多家医院都接诊了该校的学生。
当地市监局也第一时间介入了,对该起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展开了调查和处理,并在第一时间组织了应急处理小组,对该校的涉事食堂,进行了就地封存和送检工作。
对于这项必要的措施工作,介入的工作人员,会以最快的速度完成,确保结果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出来,给学生和家长们一个交代。
同时,当地教育局也加入了调查工作,表示会依法将涉事食堂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与处理。
住宿学校,不仅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更是保证孩子们安全的地方,家长们放心的把孩子交到学校,学校有义务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
学校食堂学生食物中毒事件,从法律角度出发,又该如何认定呢?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学校出现中毒事件后,该如何进行责任追究?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需要追究学校行政责任的、应当按以下原则、分别追究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少于29人的,追究直接管理人的责任,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30人及以上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但直接管理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前已将学校未履行食品卫生职责情况书面报告学校主管领导、而学校主管领导未采取措施的,由学校主管领导承担责任。
发生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学校主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事前责任追究和事后责任追究是相辅相成的、互为因果、事前事是基础,做好了事前事,就可以避免事后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确保无事后事发生的根本保证。而有无事后事,则是检验学校食堂的经营管理是否遵章守纪、各项工作是否扎实有效的根本标准。
处理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在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找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这一原则表明:查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必须从源头查起,从事前事项一一检查,一查到底,若因事前事没有做好,而导致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将加重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学校食堂,一个孩子们天天依赖的“厨房”,如果连最基本的安全都做不到,相信学校负责人的职位也就保不住了。还是那句老话,食品安全大于天,千万不要在食品安全上大意马虎,不然出了事故,谁都承担不起责任。
宁晋中学的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起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孩子们只是上吐下泻,并未出现太严重的症状,如果因此事出了人命,再去后悔也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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