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名6岁男孩故意划花别人的奔驰车,找小孩家长,家长只愿赔1000元,可
上瓦州杭
2023-11-27 21:31:15
浙江杭州,一名6岁男孩故意划花别人的奔驰车,找小孩家长,家长只愿赔1000元,可4S定损9600元,后协商赔2000元,家长又不肯赔,记者介入。家长痛骂记者,算什么东西,记者将此事曝光,家长公开道歉,并赔偿10000元。真的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案例来源:1818黄金眼)
张女士新买了一辆红色奔驰车,停在地下停车场,可不料却被人划伤了。红色奔驰车4个面都被人划伤了,显然是有人故意为之。
张女士将奔驰车开到4S店定损,经过工作人员评估,每个面的漆要重新喷过,需要2400元,4个面就是9600元。
张女士来到物业查看监控,发现是一个6岁的小男孩故意划伤的。这个小男孩多次来到张女士的红色奔驰车前,用力的划,是个熊孩子。
张女士找到孩子的家长,孩子的家长非常嚣张,说他还只是个6岁的孩子,我能跟他说什么,你是不是有病?
这名家长刚开始只愿意赔1000元,说不要去奔驰4S店修理,随便外面的一个修理厂喷点漆就可以了。
张女士不同意,后来再次协商,这名家长愿意赔偿2000元,张女士看在小孩的份上,也就答应了,自己又不差钱。
可是这名家长始终不愿意转钱,张女士等了很久。
万般无奈之下的张女士只好找来了记者,记者拨通了这位家长的电话,这位家长恼羞成怒说,我又不差钱,我会少你2000元吗?
张女士回怼道,那你不差钱,那你倒是转过来呀,这位家长便连忙狡辩说,我要找第三方见证。
此时记者在一旁插话说,我是记者,我可以见证。
而这位家长却说,你记者算什么东西,你凭什么见证?法律都奈何不了我,何况你呢?
记者气急,将此事发布到网络上去,这位熊孩子的家长很快遭到众多网友的抨击。最后这位熊孩子不得不出面向张女士道歉,并且赔偿了1万元。
真的是,敬酒不吃,吃罚酒,熊孩子家长要是早知道如此,当初赔了2000元,岂不是省了8000元吗?
熊孩子家长之所以敢这么嚣张,是因为他的孩子只有6岁,是小孩,不负刑事责任。
1.6岁小孩将奔驰车划伤,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的司法解释,只要故意毁坏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应当追究其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责任。
6岁小男孩故意在停车场将张女士的红色奔驰车划伤,损毁价值达到了9600元,超过了5000元,达到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金额标准。
本来是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只是因为他还只是个孩子,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所以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2.6岁小男孩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小男孩6岁,犯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所以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男孩虽然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但是还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只不过是由其法定监护人赔偿,由其家长赔偿而已。
3.小男孩家长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小男孩6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男孩故意将张女士的红色奔驰车划伤,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他的家长承担。
小男孩的父亲不知好歹,因为将他人的财物损毁,需要以财物受损的价值赔偿,本来需要赔偿9600元,后来,张女士看在孩子的份上,说好了赔2000元,可男孩的父亲却不履约,最后又辱骂记者,最终还当面道歉和赔偿10000元。
小男孩父亲真的是该,真的是作,记者是无冕之王,怎可辱骂。现在好了吧,出名了吧,耍赖不成功,反倒被网友暴击,真的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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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6415
李帅领
车走保险,代位赔偿,保险公司会给他家要的
白云悠悠
有其父必有其子
-_-
麻烦把熊孩子都关家里,别出来害人。
用户10xxx96 回复 11-28 18:55
麻烦把熊孩子直接掐死,现在就皮,以后会杀人。
半步青铜
帮记者卖广告的吧。。。
6545521
忙活半天9600到10000。所以耍赖成本多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