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某地,一调解员带着男子上他的妻子娘家门调解,劝解男子的妻子要大度,原谅男子,
上瓦州杭
2023-11-27 21:31:58
山东某地,一调解员带着男子上他的妻子娘家门调解,劝解男子的妻子要大度,原谅男子,可一进门就遭到了妻子娘家人的暴揍。调解员被打的血流满地,面对记者的采访,调解员表示一定不能大度,要严惩打人者,绝不姑息。
(案例来源:山东电视台)
王某是一名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长达7年之久,想不到自己竟然有一天会被人暴揍。王某非常愤怒,表示要严惩打人者。
事发当天,王某受求助人赵某委托,让其和自己一起去他妻子娘家调解,因为与妻子吵了架,妻子回娘家了,一直不肯原谅自己。
王某问赵某到底发生了什么争吵,他的妻子气的要跑回娘家。赵某说都是一些生活琐事不值得一提。
王某想想也是,哪有夫妻不吵架的,便答应了与赵某一起去调解。
来到赵某妻子曾某的娘家,刚一进门,王某看到曾某便劝说要大度一点,赵某是你的丈夫,有什么矛盾可以回家里说,不要动不动就来娘家。
真的是佩服王某的勇气,没有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便劝曾某大度一点。
曾某强忍着怒气,不太愿搭理王某,可调解员王某还在一旁劝说,总之就是要曾某原谅自己的丈夫赵某。
这可惹恼了曾某的两个哥哥。只见曾某的两个哥哥将王某抓起来就是一顿暴打,拳打脚踢,王某连忙说自己是调解员。
曾某的两个哥哥也不客气的说,打的就是你这个调解员,调解员最可恨,不分青红皂白就来瞎掺和。他们越说越来气,打得也越凶。
电视台摄影看见之后跑的没影了,赵某也远远的躲开,调解员王某被打的鼻青脸肿,鲜血直流。
后来眼见王某被打的不轻,曾某的两个哥哥便停手了。
王某哪里受过这样的气,便报警,警方很快介入调查。
王某被送去医院抢救,王某非常气愤,再次问赵某,他与妻子到底有什么矛盾,赵某还是一脸无辜的说,没什么大的矛盾。
王某的头被打破了,裹了纱布。面对记者的采访,王某义愤填膺,说曾某的两个哥哥打了自己,现在还没有出来道歉和看望自己。
王某说,他们打的不是自己,打的是调解员的脸面,自己一定不能大度,要将他们绳之以法,绝对不姑息。
虽然王某不了解详情,便贸然上门调解,但出发点是好的,是好心,曾某的两个哥哥将王某暴揍一顿,他们显然违法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曾某的两个哥哥将王某暴揍,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王某作为调解员,在不知道详情的情况下,贸然上门调解,是有一点冒失和不礼貌,但这也不是曾某的两个哥哥打人的理由。
曾某的两个哥哥一起殴打王某,属于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需要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
上面的行政处罚的前提是,王某没有达到轻伤以上的严重伤害。
王某被打的鲜血直流,如果王某去做伤情鉴定,王某鉴定为轻伤以上,那么就不仅仅是拘留几天的问题,而是要被判刑。
如果王某被鉴定为轻伤以上,那么曾某的两个哥哥,则属于故意伤害罪,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同时,曾某的两个哥哥将王某打伤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曾某两个哥哥,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王某被曾某的两个哥哥打伤,王某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一切合理的必要的开支,都可以要求打人者赔偿。
这看起来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没有办法,曾某的两个哥哥必须承担,谁叫他们冲动打人呢?就算再看不惯王某,也不能动手打人呀。
假设王某没有达到轻伤以上,曾某的两个哥哥会被行政拘留,那么是否可以与王某和解呢?
3.与王某达成和解,可以不处罚打人者。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如果能够与王某达成和解协议,那么可以不对曾某的两个哥哥进行行政处罚。
但是王某已经表示了不会大度,不会纵容姑息,很有可能不愿意与其和解。
那么这个时候,曾某的两个哥哥可以请别的调解员来进行调解,反正调解员最喜欢说的一句话,便是大度一点。
也许请来王某的同事,也许能够成功吧,因为他们都是调解员,有共同的话题,都愿意劝人大度一点。
那么不妨以身作则,从调解员王某大度一点开始,以身作则,开个好头。
曾某的两个哥哥赔一点钱,调解员王某表示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打人者也不会被行政拘留,皆大欢喜。这不是调解员最喜欢的故事结局吗?王某现在就是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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