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张大叔生病躺在病床上,急需钱治病,可他却拿不出钱,女儿追问得知,他把1

梅姐说法 2025-12-26 13:52:41

河南郑州,张大叔生病躺在病床上,急需钱治病,可他却拿不出钱,女儿追问得知,他把100多万积蓄给了另一女子,不仅给现金转账,还买钻戒项链。妻子得知后大哭,结婚32年丈夫什么都没给她买过。原来,张大叔和一女子因水果店结识,女子借钱不还后与他关系变质,他沉迷其中,瞒着家人三四年,如今生病没钱,女子也失联了,他才悔悟。 (来源:小莉帮忙) 张大叔躺在病床上,脸色蜡黄,医生催着缴费,可他翻遍口袋,连几百块都凑不出来。 女儿急得直哭,追问他钱都去哪了。 张大叔支支吾吾半天,才吐出一句:我把100多万积蓄,都给了另一个女人…… 这话一出口,病房里的妻子当场崩溃,瘫坐在地上大哭:结婚32年,他连根头发丝都没给我买过,现在倒好,把钱全给了外人! 女儿又气又急,一边安慰母亲,一边追问父亲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大叔低着头,声音越来越小:那个女人……是水果店认识的…… 原来,张大叔和妻子早年开了家水果店,有个女人常来买水果,一来二去,两人就熟络起来。 后来,那女人说家里有急事,找张大叔借了几万块钱。 张大叔没多想,就把钱借了出去。 可钱借出去容易,要回来难,那女人不仅不还钱,还经常找张大叔聊天,一来二去,两人的关系就变了味。 张大叔捂着脸,声音哽咽道: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鬼迷心窍了……她总说离不开我,还给我买小礼物,我……我就陷进去了。 从那以后,张大叔开始瞒着家人,偷偷给那女人转钱。现金、转账、买钻戒、买项链……前后竟然花了100多万! 这事,一瞒就是三四年,妻子每天忙着照顾家里,根本没察觉丈夫的异常。 女儿在外地上大学,偶尔回家,也没发现父亲有什么不对劲,直到张大叔需要大笔钱救治,这事才彻底暴露。 妻子哭诉:现在好了,钱没了,人也没了。那女人听说他急需钱救治,直接失联了,电话不接,信息不回,连面都不露! 张大叔躺在床上,悔得肠子都青了:我真是糊涂,为了一个外人,把家都毁了…… 张大叔给那女人的钱,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来吗? 从法律角度看,这事挺复杂。 张大叔和那女人之间,如果只是普通的借贷关系,那还好说,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就能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可问题是,张大叔给那女人的钱,很多是现金,而且没有留下任何书面证据。 更关键的是,如果这些钱被认定为“赠与”,那要回来就难了。 “赠与”,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如果张大叔给那女人的钱,被认定为赠与,那除非有法定撤销的情形,否则很难要回来。 可张大叔这事,能算赠与吗? 从常理推断,张大叔给那女人钱,肯定不是无偿的。 他可能是被那女人哄骗,或者出于某种情感依赖,才把钱给她。 这种情况下,能否认定赠与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赠与合同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果那女人通过欺骗、哄骗等手段,让张大叔把钱给她,那张大叔就有权要求撤销赠与合同,把钱要回来。 可问题是,张大叔现在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那女人欺骗了他。 没有聊天记录、没有转账备注、没有证人证言…… 这种情况下,法律很难支持他的诉求。 那女人的行为,算不算诈骗? 如果那女人从一开始就打着骗钱的目的,接近张大叔,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让张大叔把钱给她,那她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可问题是,张大叔现在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那女人诈骗了他。 没有聊天记录、没有转账备注、没有证人证言…… 这种情况下,很难立案侦查,也很难认定那女人构成诈骗罪。 这事闹到最后,张大叔只能自认倒霉。 他躺在病床上,看着妻子和女儿哭红的眼睛,心里悔得要命。 他想起自己和妻子一起打拼的日子,想起女儿小时候围着他转的情景,想起那些被自己挥霍掉的钱…… 他多想时光能倒流,让自己重新做一次选择! 可时光不能倒流,生活也没有如果。 张大叔只能默默承受自己种下的苦果,用余生去弥补对家人的伤害。 而那女人,却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感情和金钱面前,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一时的冲动和欲望冲昏头脑,更不要为了外人,伤害自己最亲的人,一旦失去,就可能永远无法挽回。 您说,张大叔为了一个外人,把家都毁了,值得吗?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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