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80多岁的徐大爷参加喜宴时,被人提醒养了近30年的孙女不是儿子亲生的,

梅姐说法 2025-12-26 15:52:25

浙江杭州,80多岁的徐大爷参加喜宴时,被人提醒养了近30年的孙女不是儿子亲生的,他回去一查,发现孙女出生的时间与儿子结婚的时间确实对不上,结果儿子早在三年前就做了亲子鉴定,知道孙女不是亲生的。徐大爷和老伴本想忍着接受孩子,可儿媳却提出了离婚。原来儿子曾因诈骗入狱,儿媳当时说愿意等她出来,如今女儿结婚了、房子也到手了,却突然翻脸要离婚。徐大爷一家真心的付出,却换来这样的结果,实在让人心寒。付出多年,却落得这般下场。 (来源:1818黄金眼) 徐大爷和老伴本分了一辈子,儿子徐先生早年因一时糊涂犯了诈骗罪,锒铛入狱。 当时,儿媳保证会守着这个家,等徐先生出来,一家人听了这话,心里多少有些慰藉,觉得日子还有盼头。 徐先生在狱中,也是愧疚得很,想着尽快出去,好好补偿家人,每天努力改造,盼着早日重获自由。 徐大爷和老伴也时常去探望,给儿子带些生活用品,鼓励他好好表现。 三年前,徐先生出狱回家。 一家人团聚,本应是欢天喜地的事,可徐先生心里却藏着个秘密。 原来,在狱中时,他得知女儿可能不是自己亲生的。 出狱后,他偷偷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女儿确实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徐先生拿着鉴定报告,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父母,怎么面对这个家,思来想去,他决定先瞒着父母,自己慢慢想办法解决,他心想也许时间长了,一切都会好起来。 三年后,徐大爷在一次参加喜宴时,有人提醒他的孙女不是他们家生的,这让徐大爷当时很是挂不住,宴席后回到家就找到儿子问了起来,儿子见瞒不住了,就告诉了父亲,说自己三年前就知道了,担心他们二老的身体,就没有告诉他们。 徐大爷听后,心里自然不舒服,可想到从小拉扯喂养的孩子,也有了割舍不掉的感情,也就在心里默许了当亲生的对待了。 可孙女渐渐长大,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 徐大爷和老伴拿出积蓄,又东拼西凑,给孙女准备了一份丰厚的嫁妆。他们想着,孙女虽然不是亲生的,但养了这么多年,感情比亲生的还亲。 儿媳看着女儿已经结婚了,心里却打起了小算盘。 原来,徐大爷家有一套130平的拆迁房,是徐大爷夫妻赠与给儿子一家的,儿媳觉得,现在女儿结婚了,自己也没必要再守着这个家,不愿守着徐先生这个有前科的人了。 于是,在孙女结婚不久后,儿媳突然向徐先生提出了离婚。 徐先生被弄懵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真心对待的妻子,会在这个时候提出离婚,他苦苦哀求,希望能看在多年的感情上,回心转意。 但儿媳心意已决,态度强硬。徐先生承受不住这巨大的打击,精神崩溃,患上了创伤性应激障碍,被送去救治。 徐大爷和老伴得知后,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一家真心付出,怎么就换来这样的结果。 徐大爷老两口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儿子,老泪纵横,他们心疼儿子,也气愤儿媳的所作所为。他们觉得,儿媳在婚姻期间和别人生的女儿,还瞒了近30年,这简直就是对家庭的背叛,对儿子的欺骗。 从法律层面来讲,儿媳的行为,确实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属于重大过错。 徐先生这些年为抚养这个非亲生女儿,付出了精力,他完全有权利要回这些抚养费用。而且,因为儿媳的过错,给徐先生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徐先生还可以索要精神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073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一旦确认孩子不是亲生的,那抚养人就有权要求返还抚养费用。 所以,徐大爷的儿子,完全可以把这些年花的抚养费要回来。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儿媳的欺骗行为,明显侵害了徐大爷儿子的人身权益,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所以,他有权要求儿媳赔偿精神损失。 那套130平的拆迁房,现在儿媳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时,因为儿媳存在重大过错,法院在判决时肯定会向徐先生这边倾斜。 徐大爷老两口觉得,不能让儿媳就这么轻易地拿走属于儿子的财产。 现在儿媳要离婚,这房子该怎么分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套房是徐大爷夫妻赠与给儿子的,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儿媳无权分割。 而且,因为儿媳存在重大过错,法院在分割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时,也会向徐先生倾斜。 这事,说到底,还是儿媳太不地道。她不仅欺骗了徐大爷一家,还想着算计财产。 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道德,也触犯了法律。 徐大爷一家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应该尽快收集证据后提起诉讼,要求儿媳返还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失,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让坏人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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