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应优先应该保护守法公民,合法不应在非法面前低声下气、委屈求全!
现在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
挨打时不敢还手,害怕反击会带来法律责任;
小偷偷东西不敢追,唯恐在追逐过程中出现意外而担责;
有人摔倒不敢扶,担忧被讹诈而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歹徒闯进家里不敢动手,顾虑防卫过当遭受惩处;
挨骂不敢还口,唯恐言语冲突引发更严重的后果……
诸如此类的种种怪事,在法制比较完善的今天,却屡屡上演,着实荒唐。
执法和司法都应做到维护公平正义、惩治邪恶、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而非背道而驰。如果连正当防卫的权益都没有,这是胡闹!
中华民族要是不恢复血性,不崇尚血性,不尊重正义勇敢,像二战时几个日本鬼子扛着一面太阳旗,就可以占领一座县城的悲哀历史很可能再次重演。
法治社会当然要守法,但是司法和执法不能违背人之常情,不能违背常理,不能违背日常认知,如果对合法言行鸡蛋里挑骨头,本身是不道义的。
希望法制更健全,司法执法更合理!既能维护法律的威严,又能充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让每个守法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都能毫无顾虑地挺身而出,勇敢捍卫自己的尊严和权益,让正义得以伸张,让邪恶无处遁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