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的报道,目前的证据,对男方不是很有利,尤其是有这样一段描述女方事后烧窗帘,然后还跑出去大喊救命,手机还被男方拿着,直到女方母亲打电话才还给了女方,女方回去后就报案被强奸。
不过,有一点对男方有利,后来经过鉴定女方处女膜没有破裂。所以退一万步讲,就算当时男方有那个想法,也应该是未遂!
而这件事还有一个难点,不能忽略了检方!
因为一审判男方强奸罪成立,获有期徒刑三年!
如果二审改判了,那不就是说一审有错误吗?南方已经被积压了690天了,这都快两年了!如果是检方错了,那就得申请国家赔偿,那检方是不是就得有人因此而担责?
所以现在检方是站在公理一方,还是为自己的前途着想?法律虽然在那摆着,但执行法律的毕竟是人,所以我们不能忽略了“人性”这个因素!
当然,我们还要相信法律,法律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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