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8岁女大学生骑自行车被宠物狗绊倒致颅骨骨折:目前她完成开颅手术已出院,交警认定狗主人全责。[嘘] 成都一位大二女生小陈,在骑车回学校的路上,经历了一场无妄之灾,一段行车记录仪拍下的视频,清晰地还原了事发过程。 当时她沿着马路正常骑行,一只白色的小狗突然从路边冲出来,径直穿到车前,自行车的前轮被小狗绊住,小陈整个人瞬间失去平衡,向前飞出去,头部直接撞在地上,视频里能看到,狗很快跑开了,而马路对面站着一位手里拿着牵引绳的男子。 事故发生在11月15日晚上,现场有路人立刻帮忙,叫了救护车也报了警,小陈被送到医院后,情况很不好,诊断是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开放性颅骨骨折,一度收到了病危通知书。 她连夜做了开颅手术,在重症监护室住了两天才转到普通病房,经过半个月的治疗,她已经在11月底出院回家休养,算是脱离了危险。 交警部门后来出了责任认定,狗主人遛狗时没有使用牵引绳,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全部责任,据了解,狗主人目前已经垫付了五万块钱的医疗费,双方还在协商后续的赔偿。 成都18岁女大学生被未拴绳宠物狗绊倒致重伤的事件,网友们围绕事件责任、养犬规范、公共安全等话题展开了热烈讨论,评论区俨然成了民意表达的聚集地。 “作为养狗人,看到这种新闻特别气愤,出门牵绳是基本常识,这次事故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交警认定狗主人全责完全正确,根据相关法规,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案中狗主人未牵绳存在明显过错。” “孩子每天骑车上下学,最怕遇到这种突发情况,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养犬管理,同时学校也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 “看到路人纷纷上前帮忙,报警的打120的,这种正能量值得点赞,在意外发生时,陌生人的善意特别温暖。” “虽然事发时处置不当,但事后积极赔偿、配合治疗的态度值得肯定。” “赔偿是法定义务,不能因为事后补救就淡化前期过错。” “成都早在2010年就出台了《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携犬出户应当用犬绳牵领,关键是要加强执法力度,让规定落到实处。” “颅骨骨折的开颅手术加上后续康复,医疗费用可能高达数十万,这还不包括误学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 “高校应该开设安全必修课,教授交通安全、自我防护等实用技能。学生独自在外求学,具备基本的安全防范能力很重要。” 您认为应当如何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是应该加大违规养犬的处罚力度,还是需要加强公共安全教育?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看法和建议。 信息来源:大风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