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毁了全村的希望。”80岁的老人,村里有一处泥地,距离她家还有15米,大家集资

芹姐说法 2025-12-08 15:49:57

“她毁了全村的希望。”80岁的老人,村里有一处泥地,距离她家还有15米,大家集资给村里修路,你50、他500,图的就是修好路全村人享福。这老人倒好,拿出钉耙花费3小时,给人家刚修的水泥路犁的坑坑洼洼。公家还让给她家2亩地,她早就搬离这边老宅,还不住在这边,偏偏要来搞破坏。这么一来,全村的人都寒了心。 河南法治报12月8日报道了这则新闻。据报道称,村民们拨打110来人,老大妈才停止操作,但是后面就继续搞破坏。工作人员前后来了四趟也无济于事,她就是不想全村人好过。 在湖南一个村里,有一处道路是泥土路,本来就是高低不平,还伴随坑坑洼洼的路况。村里全都是老人家,走路不小心,可能就会被绊倒。 好天气还行,一到刮风下雨天气,这泥路,就变成水泥状,烂的一塌糊涂。老人小孩走路,时常就会滑倒;摩托车过来也是被泥土卡住,根本没法前行;外面打工的人开车回来,有的时候还会打滑。 看着这样的情形,牵头人李先生指出:要不我们大家齐心协力,把村子里的路给维修一下吧! 这件事也向村里汇报过,村里的领导也是一拍即合:好主意,修好路,大家一起致富,而且这还是惠民利民的事情,真是好事一桩啊! 李先生就正式开始号召,家家户户都同意出钱,基本上就是每家出个50元,手头里宽的,就是出个100元、500元的,这些钱,真的是集合了全村人的希望啊! 好事正式开始推进,施工队也正式在村里开展。当时修路正好距离一家农户不远,大概有15米的距离,公家说,可以让个两米给她。 本来这户人家就不住这边了,这边就是一处老宅,几乎就不回来。这次提到修路,她家也没有投钱,说不怎么回来也不咋走这条路。 不投钱也无所谓的,而且大家也很大气,修好路也是照样可以走。钱到位、工程就位、项目基本完成,眼看就可以展望之后的好日子了。 但是,就是这户人家,80多岁的老大妈听到家旁边在修路,她不肯。不知道是心里别扭,还是眼红,要么就自认为这片地方归她管。好家伙,老大妈连夜赶回了村里。 当时路已经修好了,水泥还没有干呢,老大妈就拿着一把钉耙,她开始翻整这片路面。一块、两块、三块.......就这样,慢慢的把刚铺好的水泥,全都掀翻掉了。 别看老大妈80多岁,她花费了整整一个上午、9点多开始,长达3个多小时的时间,将大家的血汗全都摧毁了。再看看这片路面,坑坑洼洼,比之前的泥土路,还要难走! 村民们见状,真的是心疼死了,这都是大家的血汗钱呐,更是全村的希望啊。有人拨打了110过来,看到有人来,大妈就停止操作;但是人一走,她又继续开整。工作人员前后来了四趟也无济于事。 看到这样的场景,换做任何人,真的是又气愤、又难受、又心疼、甚至还有些绝望。 80多岁的老人,给人家刚刚修好的水泥路,全都破坏掉,老人家的行为是否违法呢,可以判刑吗? 第一、这位老人家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将要面临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存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故意毁坏罪。如果构成五千元以上财物损失,则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 水泥路虽然是自发筹款行为,但是已经属于集体财产,其价值也是非常高,肯定远远超出5千元。这位老人家的做法已经触犯刑法,破坏性非常严重,很可能已经涉嫌此罪需要被刑事判刑。 第二、即便老人家80多岁了,也不能免除刑罚,可能要作出民事赔偿,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人,如果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并不能因为自己的年龄免刑,只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并不能完全免除刑事责任。年龄不是免罪金牌,仍然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 即使这位老人家已经80多岁,但是年龄并不是免罪金牌,不能因为年龄的原因就可以被判无罪。老人家之后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需要针对自己的破坏作出赔偿,除此之外,极有可能还要面临一定的刑事处罚。 这个事件看了真令人心疼,辛苦修好的路,就被这老人给毁了。大家说说看,老人家的行为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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