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个体面人! 十个人聚餐,消费1262元。从傍晚吃到深夜,最后散场时桌上只剩一位张先生。 老板要求结账,他表示是朋友组的局,自己没钱,要等朋友转钱。 组局者在电话里对民警说:“我也没钱,要筹钱。” 也不知道组局者是怎么想的,没钱组什么局,这不是丢自己的脸面的吗? 最终,被留下的张先生写下承诺书、押了身份证,答应次日结账。 可第二天他又反悔了,理由很直白:“如果我把钱付了,我是不是冤大头?” 餐馆老板已报警,律师明确指出:签了承诺书就应付款,张先生和朋友之间的账只能他们自己内部算。 一桌十人,最后在买单这件事上集体“隐身”。这顿饭钱,算清了账目,也算透了人情。 10个人,这点钱,至于吗?想想都不可思议。 之前我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我请一个关系比较好的同事吃烤串,结果他又带了两个另外的同事,一顿下来400多,现在换了工作也基本没联系了,想想当时自己付那400多太冤了。 不知道这个组局者是不是也遇到这种事情,然后觉得亏,就扯皮了。 不过,说实话,现在很多饭根本就没必要去,像这种临时组的一群酒肉朋友,完全没必要的饭局,完全就不要去给自己找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