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检出“梅林”罐头兽药超标,上海光明迅速回应,涉事为中粮梅林,网友:原来有两个

洒脱风筝 2025-12-11 21:50:45

澳门检出“梅林”罐头兽药超标,上海光明迅速回应,涉事为中粮梅林,网友:原来有两个梅林 谁能想到,一个陪伴几代人成长的“中华老字号”,居然藏着“双雄并立”的迷局!网友的惊呼背后,是绝大多数人几十年的认知盲区——吃了半辈子的梅林罐头,原来根本不是一家生产的。这场兽药超标风波,与其说是食品安全事故,不如说是一次撕开品牌授权乱象的“照妖镜”,把两个“梅林”的历史纠葛和现实问题彻底摆到了台面上。 两个“梅林”的分野,要从几十年前的时代背景说起。1930年诞生于上海石库门的上海梅林,是“梅林”品牌的真正源头,从最初的辣酱油、番茄沙司,到后来火遍全国的午餐肉,一度占据国内肉类罐头66.7%的市场份额。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上海梅林没有出口资质,只能授权中粮集团的前身代理海外业务,中粮负责销售,上海梅林负责生产,双方各取所需。改革开放后,上海梅林拿到了自主出口权,本应收回的品牌授权却没能彻底厘清,中粮早已借着“梅林”的招牌在海外站稳脚跟,最终形成两家企业共用一个品牌、各自独立运营的局面 。 这种历史遗留的品牌分割,直接导致了消费者的认知混乱。上海梅林的商标盾牌下方有明显的“B2”字样,部分产品还会标注“SHANGHAI1930”的溯源标识;中粮梅林则没有“B2”编号,反而会在显眼位置打上“COFCO”的中粮标志。可现实中,谁买罐头会拿着放大镜研究商标细节?大多数人只认“梅林”二字,根本不知道货架上的产品可能来自两家完全不同的企业,这种模糊的品牌区分,为此次风波埋下了必然的隐患。 涉事的中粮梅林榨菜肉丝罐头,问题比想象中更严重。澳门市政署12月5日的通报显示,这款净重240克、保质期到2028年的罐头,磺胺二甲嘧啶含量高达204μg/kg,超出当地100μg/kg的限量标准整整104% 。这种常用的磺胺类抗菌药,长期过量摄入会引发过敏反应,还会损害泌尿系统和肝肾功能,对老人、儿童等体质较弱的人群风险更高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不是中粮梅林第一次栽在同一类问题上——2017年香港消委会的测评中,中粮梅林的优质午餐肉就曾被检出磺胺二甲嘧啶超标。同一类兽药残留问题反复出现,很难用“供应链偶然失误”来解释,更像是质量管控体系存在明显漏洞。 上海光明的迅速回应,看似及时止损,实则暴露了品牌共用的致命缺陷。作为上海梅林的母公司,光明肉业第一时间声明“没有榨菜肉丝罐头这类产品”,把责任划得干干净净 。可消费者的疑问并没有消失:既然共用“梅林”这个老字号招牌,难道不该共同承担品牌声誉的责任?当消费者因为“梅林”二字买单,出了问题却要自己分辨是“上海”还是“中粮”的产品,这种责任切割对信任品牌的消费者来说,本身就是一种伤害。更讽刺的是,商务部“中华老字号名录”中,“梅林”对应的企业明明是上海光明肉业,中粮梅林却能借着历史授权一直使用该品牌,这种品牌归属与实际运营的脱节,本身就不符合市场规范。 风波发酵至今,中粮梅林的回应始终含糊其辞。客服仅表示“会反馈给相关同事”,既没有解释兽药超标的具体原因,也没有公布后续的整改措施,反倒是港澳两地的监管部门行动迅速——澳门暂缓涉事产品进口,香港要求经销商全面下架回收,最大限度避免了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可监管的补位,终究不能替代企业的责任。作为国内食品行业的龙头企业,中粮集团拥有完善的原料保障系统,却连最基本的兽药残留都控制不住,很难不让人质疑其生产环节的管控力度。 这场风波最该警醒的,不止是两个“梅林”。中华老字号的金字招牌,不是用来躺着赚钱的“摇钱树”,而是几代人用品质攒下的信任。品牌授权可以理解,但不能成为责任悬空的借口;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尊重,但不能成为漠视消费者权益的挡箭牌。如果两家企业只想着借“梅林”的名气牟利,却不愿在品控和品牌区分上多下功夫,迟早会让这个百年品牌毁于一旦。 消费者该如何避开这类“品牌陷阱”?老字号又该如何守护自己的口碑?品牌授权的边界到底该如何界定?说到底,食品安全容不得半点模糊,品牌信誉更经不起反复消耗。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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