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化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1467年12月24日),北京紫禁城寒风凛冽。内阁遣郎中韩定手持小揭帖,分赴东阁与史馆,将一纸命令交到太常寺卿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吴节等词臣手中:为来年正月十五上元节,各撰“烟火花灯诗”进呈,以备皇帝赏玩。揭帖上,诗题、格式、旧样俱列,皆为“玩好之物、鄙俚之词”。 三位词臣的联名上疏 翰林院编修章懋(字德懋,号枫山,浙江兰溪人),与同官黄仲昭(字潜,号未轩,福建莆田人)、检讨庄昶(字孔旸,号定山,江苏江浦人)接到揭帖后,连夜草疏。十二月初一,三人联名递上《谏元宵灯火疏》,全文三千余字,逐条陈情: 1.疏首先颂宪宗即位以来“赦田租、绝贡献、蠲逋负”之德,继而指出“烟火之事必非陛下所乐”。 2.针砭时政,列举川东未靖、辽东多警、江西湖广赤地千里,“生灵嗷嗷,张口待哺”。 3.引经据典,引宣宗御制《翰林箴》“启沃之言,唯义与仁”,言“张灯岂尧舜之道,诗词岂仁义之言”。 4.传引古训,以舜不造漆器、禹不嗜旨酒、汉文帝不作露台为比,劝“欲不可纵,渐不可长”。 5.联名请求,乞将烟火一概禁止,“省此冗费以活流离困苦之民”。 疏入,宪宗朱见深勃然大怒,拍案道:“元宵张灯乃祖宗故事,何得妄言!”十二月初五,传旨午门外廷杖。锦衣卫将章懋、黄仲昭、庄昶三人剥去官服,各杖二十。杖毕,血迹浸透中衣,三人仍跪谢天恩。当日即下贬诏: 章懋 :贬湖广临武县知县(后改南京大理左评事) 黄仲昭:贬湖南湘潭县知县(后改南京大理评事) 庄昶:贬广东桂阳州判官 此前,翰林修撰罗伦因弹劾大学士李贤被贬;至此,章、黄、庄三人并罗伦,被士人誉为“翰林四谏”。给事中毛弘等上疏申救,宪宗仅允改三人贬所,未复其职。章懋离京之日,风雪漫天,士民送者塞途;黄仲昭扶病就道,行囊唯《四书章句》一函;庄昶则于临行前,将《诗经》残卷赠门生,曰:“此行万里,惟此伴我。” 成化四年正月十五,京城依旧鳌山高结、灯火万重,而三位词臣已各在贬所。章懋于南京狱中,手录《枫山语录》;黄仲昭在湘潭驿馆,开始纂辑《八闽通志》;庄昶则于桂阳江畔,课童子读《大学》。史载,是年上元,宪宗御午门观灯,群臣赋诗称颂,而民间却传抄三人奏疏,纸贵一时。 一纸谏疏,三千里风雪; 鳌山灯火,照见明代士人的脊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