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分五点: 1.违背《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个人账户养老

乐娱李伯 2025-12-23 16:53:36

理由分五点: 1. 违背《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属于个人所有”,国家负有按时足额发放的法定责任,任何一级政府都无权单方废止。若取消,首先就构成对私有财产权的剥夺,违宪风险极高 。 2. 财政替代工具尚未建立 退休工资(基本养老金)是目前 2.9 亿退休人员的主要现金流来源,占其可支配收入的 55% 以上。一旦取消,必须有“等值替代”——无论是“以房养老”、企业年金,还是税收补贴,目前规模都不到养老金总支出的 10%,无法接住 8.2 万亿元的年度支付缺口 。 3. 社会风险不可控 退休群体消费意愿高、储蓄率相对低,养老金停发将直接冲击医疗、家政、旅游、零售等银发产业链,预计 GDP 增速会下拉 1.2–1.5 个百分点;同时老年贫困率可能从 5% 跳升至 40% 以上,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概率显著上升 。 4. 国际经验均为“参数改革”而非“取消” 世界银行对 70 多个国家的研究显示,即使财政最困难的国家也只敢做“延迟退休、降低替代率、提高缴费”这类参数调整,没有一个国家敢把 PAYG(现收现付)养老金直接关掉,原因正是政治与社会成本无法承受 。 5. 政治与立法门槛极高 全面取消退休工资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通过法律修正案,并同步修改《宪法》第十三条关于私有财产保护的内容。以当前社会共识和立法表决机制看,几乎不可能拿到过半赞成票;即便强行推进,也会触发宪法诉讼和行政复议洪流 。 综上,学术层面可以“假设讨论”,但政策层面属于“政治禁区”。未来真正可讨论的改革方向是: -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 把养老金替代率从目前的 45% 逐步下调到 35% 左右 - 做大第二、三支柱(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用税收优惠引导自愿储蓄 - 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老人实行“退休待遇司法化”惩戒,仅限违法犯罪个案,而非全体取消 。 一句话:退休工资只能“慢慢降、结构调、多支柱补”,不可能“一夜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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