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
乐清市法院:车库并未随房屋一并被拍卖转让,L不享有该车库的相关权益:①法院将案涉房产移送评估拍卖时,车库未一并评估。拍卖公告、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房屋腾空移交笔录中均未注明含车库;②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中未涉及车库。
司法拍卖中没有对车库权属进行处理,后手房屋买受人X不能根据“从物附属于主物’’的原则享有车库权属。①根据L、X提供的实测的《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显示,车库建筑面积与住宅建筑面积系分别计算,车库面积未计入房屋登记的建筑面积内;②从构造来看,其位于整栋建筑的地上一层,位置临街,有具体的四至,结构上独立于房屋;③从功能来看,车库一直是作为储物间在使用。综上,该车库是归属于权利人的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专有部分,不是买受房屋的从物。即X基于房屋买卖合同只取得房屋所有权,对该车库不享有权益。
【后语】
对于停车位的权属问题,《民法典》一是确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双方的约定来确定停车位的权属,二是明确业主共有停车位的范畴,三是明确停车位设置应优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要。
以物的相互关系为标准,可区分为主物与从物,可以独立发挥效用之物为主物,而帮助主物发挥效用之物为从物。物理上相互独立,经济用途上又相互联系。
1.从物的条件
从物之使用目的须具有永久性;从物与主物同属于一人;从物须具有独立性,不是主物的组成部分;交易习惯上视为从物。
2.区分意义
法律无相反规定/当事人无相反约定时,主物所有人处分主物时,效力及于从物,如转移主物所有权,则从物所有权亦随之转移。如买卖电视机自然包括其遥控器。
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时, 因主物不合约定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反之则不能;若对主物所有权为一定限制,则限制亦及于从物,如主物设定抵押,及于从物;在分割财产时,从物随同主物分割, 以贯彻物尽其用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