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一男子约前女友吃烧烤,前女友带同学一起赴约,后来,几人又到男子出租屋继续喝酒。男子趁前女友同学熟睡,偷偷潜入房间做了坏事。不料,这事被男子前女友知道了,男子羞愤不已于次日投案自首。 这件事如果只看开头,很难让人和“刑事案件”联系在一起,只是一次多年未联系的旧人见面,一顿夜宵,一点酒,放在很多人身上,甚至算不上什么特别的经历。 但结果却彻底失控,一个人进了监狱,一个人背上长期的心理创伤,谁都没办法假装这只是“运气不好”。 判决结果出来时,曾春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年时间,对一个年轻人来说,意味着人生轨迹被硬生生按下暂停键。 这不是情绪宣泄式的惩罚,而是法律对行为本身给出的明确回应,而事情的起点,说到底,只是那次看似随意的联系。 曾春来出生在湖北恩施,2004年生,案发时,他已经离开校园,进入社会打拼,庭审中,他的状态和熟人印象里那个爱说话、爱热闹的人差别很大,整个人显得拘谨、疲惫。 法官询问时,他回答问题很简短,语气低沉,很少抬头,他和唐慧的关系,要追溯到2021年。 那时两人都还未成年,是典型的学生情侣,年纪小,情绪来得快,也容易把承诺说得很满。 他们一起复习功课,憧憬未来,还一度约好中考后要读同一所高中,在当时的环境里,这样的感情并不罕见。 但中考结果出来后,现实差距很快显现,唐慧家境相对宽裕,成绩一般,但家里愿意投入资源,把她送进市区条件更好的学校。 曾春来没考上理想高中,只能去读技校,两个人的作息、圈子、生活节奏迅速分开,联系越来越少,第二年,这段感情在没有太多争吵的情况下结束了。 分手后,他们并没有彻底断联,没有拉黑,也没有闹翻,只是逐渐变成朋友圈里“偶尔看到但不说话”的那种关系,时间一久,彼此都以为已经翻篇。 直到2025年1月,唐慧放假回恩施,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动态,说自己回老家了,曾春来刷到后,心里起了念头。 他后来在供述中提到,当时并没有想太多,只是觉得既然回来了,见一面、吃顿饭也无妨,于是他打电话约人出来。 唐慧答应了,但她心里也有分寸,毕竟是前任,时间又是深夜,她不想单独赴约,于是叫上了闺蜜黄红,这个决定,本意是为了避免尴尬,也是一种常见的自我保护。 三人见面是在凌晨一点多的烧烤摊,最开始聊天有点生疏,但很快就被酒精冲淡了,曾春来在社会上混了几年,对这种场合不陌生,话多、主动,气氛慢慢热起来。 黄红酒量不大,一开始还推辞,但在朋友的带动下喝了不少,时间拖到凌晨三四点,烧烤摊准备收摊,几个人都有些醉了。 曾春来提出去他租的房子坐一会儿,说就在附近,唐慧当时的判断是:三个人一起,不是单独相处,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在酒精作用下,她的警惕性明显下降,最终同意了。 到了出租屋后,曾春来拿出零食和啤酒,没过多久,黄红已经明显撑不住了,说话含糊,走路不稳,被扶进客房躺下。 唐慧还算清醒,心里惦记着闺蜜的状况,离开时特意没把门关严,留了一条缝,想着万一有动静能第一时间听到。 之后,客厅里只剩下她和曾春来,曾春来又开了一罐酒,喝了没几口,说自己反胃,跑进厕所。 唐慧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吃零食,等他出来,时间过去了很久,厕所那边一直没声音,她开始觉得不对。 她先去看厕所,灯亮着,但人不在,又看了卧室,也没人,接着,她注意到客房门紧紧关着,那一刻,她心里一下子紧了,立刻过去拧门把手,发现门被反锁,她开始拍门、喊黄红的名字。 过了一会儿,门打开了,出来的是曾春来,他衣服凌乱,神情明显慌张,唐慧推开他冲进房间,看见床上的黄红衣衫不整,人还处在醉酒状态,没有清醒反应,事情已经不需要再解释。 面对质问,曾春来最初想否认,但很快意识到无法掩盖,只能承认发生了关系,他的说法是,一时冲动,没有控制住自己。 但在法律上,这并不是理由,法院认定,黄红因醉酒已丧失辨认和反抗能力,相关行为构成强奸罪。 第二天,在唐慧的坚持下,曾春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经过,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证据链完整,事实清楚,虽然存在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可以从宽,但不可能免除刑责。 最终判决下来,三年有期徒刑,对曾春来来说,这是一念之差付出的巨大代价;对黄红来说,这是一场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伤害,后果远不止一次判决能结束。 这件事没有任何“戏剧性反转”,只有一个再现实不过的提醒:酒精、侥幸心理和越界行为叠加在一起,结果往往不是后悔,而是无法挽回。 信源:红星新闻、国+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