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的命,就值一年半?” 看到这个爹攥着判决书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心里咯噔一下,真TMD难受。 就因为在便利店买瓶水,跟人吵了两句嘴。 一个25岁的小伙子,被人按在货架上往死里打,打到半身瘫痪。 那不是一天两天啊。 是整整两年。 两年,一个原本活蹦乱跳、想自己开个修车店的年轻人,就那么废在床上了。吃喝拉撒,全靠他妈。 他爸呢,就天天往派出所、法院跑,想讨个公道。 两年后,人还是没扛住,走了。27岁。 然后呢? 打人的那俩,寻衅滋事,判了一年半。 我一开始也想不通,人都没了,怎么就不是故意伤害致死? 后来官方的解释来了,说小伙子本来身体里就有个什么“血管瘤”,说他出院后还自己下楼买过东西,所以,法律上讲,那顿打,和他两年后的死,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我听完就沉默了。 是,法律是讲证据,讲逻辑,冰冷得像手术刀。 它剖开了因果,剖开了责任,然后给出一个精准的、合乎法条的数字。 可人呢?人心呢? 那两年日日夜夜的折磨,一个家庭的崩溃,一个年轻人梦想的彻底熄灭……这些东西,是“因果关系”四个字能算得清的吗? 这事儿给我最大的感触,不是去争论法律的对错。 而是让我后背发凉。 它告诉你,有时候你跟烂人争的那一口气,代价可能是你的一辈子。 而对方的代价,可能仅仅是一年半。 你拿命去赌,他拿时间来耗。 这笔账,怎么算,都是你输。 别跟垃圾较劲。真的。 转身走,你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