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角度打量陈行甲的“公益账”——
募款账单摊开:善款到账,五成确实流进了项目,实打实变成了山区课桌、病房补贴与净水设备。
剩下的一半,法律没规定去处,于是悬在“灰色地带”:
中国现行条例并未划出“公益款必须百分之多少用于公益”的红线,只要账目公开,就不算越界。
所以,从法理看,他踩的是安全区;
从情理看,公众心里那杆秤在摇晃——
“救人”与“养人”之间的比例,该不该只靠道德自觉?
当捐款的“用途弹性”成为聚光灯下的议题,
大家争的其实不是陈行甲,而是一块尚未被法律细分的公益蛋糕:
透明到哪一步,才算真正的“善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