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二重证据法”是近代最为重要的文史研究方法之一。二重证据法,即纸上之材料(传世文献:历史学)与地下之新材料(出土文物:考古学)相互印证。
二重证据法被公认为是研究我国历史时期的基本方法,对研究距今5000—3500年这段无文字考古学文化尤为重要。但就是这“尤为重要”的基础研究方法,并未被部分相关学者所采用。
古往今来研究历史的学者对文献记载的真实性、准确性一直存在争议,经年通过罗振玉、王国维、郭沫若、李学勤等多位学者的研究、识读、释读与《史记殷本纪》商王世系七成信息是相互验证的,从而确定《史记殷本纪》是信史。著名历史学家(先秦史)陈直先生在其《史记新证》序言(图二)写道:太史公作殷本纪,合于殷墟甲骨者,有百分之七十。推之夏本纪,虽无实物可证,亦必然有其正确性。
按照一般思维理解,既然历史文献记载了华夏五千年的历史,又经过王国维等多位学者确认文献《史记殷本纪》中大部分是可信度,那么考古发掘出同时代(距今5000—3500年)的遗址应该就与历史文献记载相互印证(二重证据法)。
但现实中考古研究并不是这样的,笔者写过:二里头文化是不是“夏”,这个问题不应该问许宏(不少人留言:许宏是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用考古资料说话的),笔者认为这和“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用考古资料说话”没有半毛关系,因为许宏是单纯研究二里头的学者且不使用二重证据法。
备注:以研究二里头和“夏”为例,单纯的研究二里头与单纯的研究历史文献上的“夏”,就像两条平行线,永远不会重合,永远得不出二者之间的“关系”(二里头是不是夏)。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大致有以下几种原因:
1、中国考古学是从西方引进的,西方考古学多设在人类学下,部分设在艺术史下,少数在历史学下,导致我们在引进考古学时造成一个“误区”:考古学就是考古学与历史学不同,应独立研究。
备注:年龄大的考古学者中有不少持有此种观点。
2、考古学多年来一直是历史学科下的二级学科,2011年才成为一级学科。作为二级科学(考古)对其上一级学科(历史)有什么用?可以“证经补史”,这是不少考古学者所反感的。
备注:早期的一些考古学者较反感“证经补史”的说法。
3、使用“二重证据法”作研究,门槛会变高,读取资料变多,研究难度几何程度提高。
备注:以研究二里头和“夏”为例,除了考古学,还需要掌握历史文献学、青铜器学、古文学等。
4、其他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