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退休职工养老金核算看首都养老保障的特点与公平性思考 北京这位1965年出生、2025年退休的职工养老金核算表,不仅展现了个人养老待遇的构成细节,更折射出北京市养老金发放体系的运行特征与亟待优化的公平性问题。该职工工龄38年4个月,最终核定基本养老金9205.66元,由基础养老金5484.1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2136.44元、过渡性养老金1585.12元构成,统筹全额支付的模式也体现了北京养老统筹基金的保障能力。 从核算逻辑来看,北京养老金发放严格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该职工Z实指数达1.3749,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反映其在职期间缴费基数较高,对应基础养老金占比超59%,凸显了缴费指数对基础养老金的决定性作用;个人账户存储额近30万元,搭配补贴后形成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印证了个人缴费积累与待遇的直接挂钩。同时,过渡性养老金的设置,兼顾了制度转轨期的历史缴费情况,保障了“中人”的养老权益,这也是北京作为一线城市,在养老金核算中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回应。 但这份核算表也暴露出北京养老金分配的公平性隐忧。该职工9205元的养老金水平,远超北京企业退休人员的平均水平,而普通低收入群体的养老金往往不足其半数。这种差距不仅源于缴费基数和年限的差异,更与部分群体享有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待遇相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垄断行业职工,除基本养老金外,还能领取数额不菲的职业年金,使得养老待遇“双层分化”,与“提低控高”的改革目标尚未完全落地。北京作为首都,养老保障体系应更具示范效应,未来需进一步强化统筹调剂功能,对低收入群体实施养老金倾斜调整,比如按绝对额提升低收入者养老金标准,而非按比例调整;同时严格管控高收入群体的养老金涨幅,将其年度调整幅度控制在低收入群体的50%以内,并规范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上限,杜绝通过补充养老制度拉大待遇差距。唯有如此,才能在保障“多缴多得”激励性的基础上,让养老金分配更契合社会公平的核心诉求,真正实现养老保障的普惠性与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