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年遭围殴4名未成年被拘新法落地撕开霸凌者的“免罚护身符” 1月1

积极的饭团 2026-01-14 13:28:48

13岁少年遭围殴 4名未成年被拘 新法落地撕开霸凌者的“免罚护身符” 1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公安局的一则警情通报,瞬间戳中公众痛点。一起发生在1月11日16时许的未成年人霸凌事件,竟让法律界直呼“标志性意义”。 付某某等5名女孩,只因14岁的付某某与13岁的刘某某起了口角,便纠集同伴在县城一处空楼房里,对刘某某轮番辱骂威胁殴打。围观者不仅冷眼旁观,还拍下视频肆意传播。医院诊断结果明明白白,刘某某身上落得皮肤外伤、软组织挫伤,身体的疼或许能愈合,可心理的阴影不知要多久才能散去。涉案人员悉数到案后,相关部门火速跟进安抚疏导,可更让大家拍手称快的,是公安机关给出的处罚决定。付某某、王某甲、秦某某、杨某某四人被处以拘留并罚款,未满14岁的王某乙则接受矫治教育。要知道这可不是普通的处罚,极有可能是我国首例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因校园霸凌被执行行政拘留的案件。不少人纳闷,以往这类案子里,十几岁的孩子就算闯祸,大多也就是警告罚款,怎么这次直接拘留了?答案藏在新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天壤之别里。旧法堪称“低龄保护伞”,14岁以下违法完全不予处罚,14到16岁违法也能豁免行政拘留,16到18岁首次违法同样不用蹲拘留所,14到18岁违法还能一律从轻处理。可现实狠狠打了脸,如今未成年人违法低龄化趋势愈演愈烈,有些半大孩子把法律的年龄门槛摸得门儿清,仗着“年纪小不用拘”的空子肆意妄为。教育的软话听不进去,罚款的惩戒不痛不痒,小错不断的孩子,很容易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新法的出台正是对症下药,专门增设两条“例外条款”,只要满足“情节恶劣影响严重”或是“一年内两次及以上违反治安管理”其中一条,年龄优待就彻底失效,该拘留就得拘留。这一拳打得准打得狠,让那些心存侥幸的不良少年,真正见识到法律的雷霆手段。毕竟只有让他们亲身体会到违法的代价,才能敲醒装睡的人,才能给他们悬崖勒马的机会。 警方的提醒字字恳切,别再传播霸凌视频,别让受害者承受二次伤害,更别编造谣言添乱。这场处罚的意义早已超越案件本身,它是法治对霸凌行为的重拳出击,更是给所有未成年人敲响的警钟:法律的红线,从来不会因为年纪小就网开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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