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老人拿着唱戏机进店,说充电器坏了。店主拿了一个新的给他,结果老人不付钱转身就走!店主赶紧提醒老人没付钱,可老人不但不付款,反而辱骂店主刚去世的老母亲,还对店主动手,店主忍无可忍还击了一下,结果被判刑10个月! 老李的母亲刚走没几天,他守着和媳妇赵女士开的小店,日子过得像蒙了层灰。店里卖些唱戏机、充电器,都是街坊邻里用得上的小物件,赚的是辛苦钱。 那天午后,一个老人揣着台旧唱戏机跨进店门,声音含糊:“给我下个戏,再拿个充电器,旧的坏了。” 老李打量着机子,眼生得很,便如实说:“没发票的话,下载要收费;充电器是新的,得付钱。” 老人摆摆手说不下了,接过老李递来的通用充电器,插在自己机子上试了试,说了句“能用”,转身就往门外走。 “老人家,充电器还没给钱呢!”老李追到门口,语气里满是客气,只当是老人年纪大忘了。 这话像戳了马蜂窝。老人猛地回头,脸上横肉一抽,污言秽语劈头盖脸砸过来,竟直戳老李的痛处——骂他刚过世的母亲。 换作谁,也忍不了这般凌辱。老李气血往上涌,攥着拳头质问:“你凭什么骂我妈?” 老人不仅没停,反倒一头撞向老李的脸,力道之猛,让老李踉跄着后退了两步。 被人辱骂亡母,又遭当面撞击,老李的理智崩了线,抬手就推了老人一把。 这一推,成了祸根。老人当即捂脸倒地,哭喊着“打人了”,引来一群围观者。 送医后,老人被诊断为鼻骨骨折,鉴定是轻伤二级。警方来了,二话不说,把老李按故意伤害罪刑拘了。 赵女士哭红了眼,对着调解员一遍遍发问:“他拿东西不付钱,先骂人还动手撞人,我老公就推了一下,怎么就成了犯罪?” 老李在里头也想不通,自己明明是防卫,怎么就超出了必要限度?可法院的判决下来,十个月有期徒刑,一字一句,像冰锥扎在夫妻俩心上。 这事传到网上,骂声和争议炸开了锅。 有网友说:“骂逝者是最恶毒的挑衅,换谁都得怒。法律不能只看结果,不看前因后果吧?” 还有人愤愤不平:“人家都动手撞脸了,难道要站着挨打才算合法?这防卫的限度,到底在哪里?” 但也有不同的声音:“要是人人都以被骂为由动手,社会不乱了套?成年人该学会克制。” 克制?赵女士听了这话,更觉委屈。她的婆婆生前善良,从没跟人红过脸,如今尸骨未寒,却遭人这般羞辱,换作任何一个做儿子的,能忍得住? 老李不是恶人,只是个普通的小商贩,守着一家小店,想着安稳度日。他的愤怒,是为人子女的本能,是被践踏尊严后的反抗。 可法律的天平,似乎偏向了“受伤”的一方。明明是先有人滋事,先有人施暴,最后受罚的,却是反抗的人。 这世上最寒心的,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连愤怒的权利都没有。 法律本应是保护好人的屏障,可当老实人被欺负到绝境,本能地反抗一下,就被贴上“犯罪”的标签,这屏障,反倒成了束缚好人的枷锁。 我们常说要遵纪守法,可遵纪守法,不代表要忍气吞声,不代表要看着至亲被侮辱、自己被伤害而无动于衷。 老李的十个月刑期,罚的是他一时的冲动,可寒的,是无数普通人的心。 如果好人的尊严,可以被随意践踏;如果正当的反抗,也要付出牢狱之灾的代价,那以后,谁还敢挺身而出?谁还敢维护自己的权益? 赵女士还在为丈夫申诉,她只想讨一个公道。而我们,也该想想,法律的公正,到底该如何兼顾情理与法理? 别让老实人寒了心,别让愤怒的权利,变成一种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