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狗案”后续:民事赔偿二审立案,多人起诉赔偿。李女士又哭肿眼睛了,正在搜集精神

田鸡太热 2026-01-23 11:17:04

“毒狗案”后续:民事赔偿二审立案,多人起诉赔偿。李女士又哭肿眼睛了,正在搜集精神伤害的证据。 1月22日,李女士对媒体哭诉表示,“毒狗案”的民事赔偿部分二审已立案。她似乎是在对媒体宣布这件赔偿喜庆事,但依然是戴着黑色口罩哭诉着。并表述了一审判决不支持精神赔偿部分。 二审立案的消息出来,网上的声音却彻底分成了两派。一边是心疼李女士的养宠人,觉得她为逝去的毛孩子讨公道没毛病,另一边的反对声却更响亮,不少人都觉得李女士这是没完没了,甚至直言“太反感这样的纠缠”。大家的不满其实很直白,投毒者早就被判刑了,听说一审判了四年,况且他本身还身患癌症,羁押期间还因为病情取保候审,身体状况本就不好,在很多人看来,这样的惩罚已经够了,没必要再揪着民事赔偿不放,更别说还要追讨精神损害赔偿。 在这些反对的声音里,最核心的观点就一个:宠物终究是宠物,跟人没法比。就算养了很多年,有感情、是陪伴,可说到底也只是动物,不能因为失去宠物的难过,就无限放大诉求,对着一个已经受刑还身患重病的人步步紧逼。有人直言,李女士一次次对着媒体哭诉,看似是委屈,实则让人觉得矫情,甚至有“博同情、想多要钱”的嫌疑,毕竟一审已经判了物质赔偿,不支持精神赔偿本就合于现行法律,非要上诉纠缠,难免让大众觉得反感。 其实抛开情绪来看,这件事的争议点,本质上就是“宠物的情感价值该如何界定”和“惩罚的尺度该如何把握”。站在李女士的角度,那些被毒杀的小狗是朝夕相处的家人,是精神寄托,失去它们的痛苦是真实的,想要求得精神层面的认可和赔偿,这份心情能理解;但站在大众的角度,法律已经对投毒者的违法行为做出了刑事判决,四年刑期加上癌症的身体状况,已经是双重惩罚,再继续民事上诉,很容易让人觉得是“过度追责”,更何况在绝大多数人的认知里,人的生命和健康,永远是高于宠物的,这是刻在骨子里的价值判断。 也正是因为这份认知差异,让这件事的争论愈演愈烈。李女士执着于为毛孩子讨公道,却没意识到,在大众眼里,她的“不依不饶”已经越过了多数人心中的“合理边界”,毕竟法律的判决本就兼顾了事实和情理,而大众的评判,更多的是基于朴素的善恶观和对“人”的基本共情。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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