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马错发水仙女子索赔375万降至48万买的百合为什么会错发成水仙呢?如图,因为水仙与百合实在是太像了……这俩东西其实不是一个科,亲缘关系远着呢,长得这么像,生物学上叫趋同进化。如果没有文字标注,普通人真的很难区分,误食水仙球茎的新闻近年来经常见诸报道,早就不是三例五例的个案了。这回超市错送水仙的事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因为水仙球和鲜百合都有包装,包装上都写了名字,偏偏配送员没看包装,负责做饭的老人也没看包装,这才酿成中毒事故。不过,鲜百合其实特别清甜,而水仙球茎是有苦涩和辛辣味的,按理说做熟后一尝就会发现不对劲,怎么会吃完呢?仔细看新闻报道找到了答案,原来是为了“润肺降燥”拿去炖的雪梨百合,那肯定加了很多糖,这才盖住了水仙球茎的苦涩味。某种程度上,传统医学也要背一锅。万幸的是,这家人应该吃进去的水仙都不多,就诊也及时(误食水仙半小时就会有症状),只是住院一天就平安出院了。接着就是维权索赔了,作为消费者,我也希望涉事平台好好长长教训,从流程上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不过按当前中国的法律体系,在企业方没有主观恶意的前提下,百万以上的惩罚性赔偿是没有先例的,更别说此案中消费者一方主张的三百多万赔偿了,肯定是判不了那么多的。我看一些律师博主也都是这个判断,消费者一方的代理律师没理由不清楚,也不知道索赔300多万是怎么想的。可能是吃定了超市想要息事宁人吧?我看盒马够呛会接招,大概率最终还是走法院诉讼与调解,赔偿一万左右实际损失再加十万左右抚慰比较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