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名臣梁鼎芬被贬职后,他嘱咐好友文廷式帮忙照看妻子,结果妻子与对方走到一起,还生有三子,他知道后,格外大度送出三千两“养子钱”。 此时距他上书弹劾李鸿章,已过十五年。那是光绪九年,梁鼎芬年仅二十四岁,因直言批驳直隶总督“畏敌媚外”,被慈禧太后震怒革职,革去翰林院职衔。此后流寓岭南,教授讲学多年,远离朝政。 到了光绪二十八年,朝廷设修律馆,召集旧臣参与法律改革,梁鼎芬奉召入京,重回翰林。此时他已年过四十,不复当年锋芒。法部同僚多赞其文理兼修,兼顾儒法,能通西制而不背本义。 梁鼎芬反对照抄西律,认为“刑在于正,不在于异”。他提出废除凌迟、枭首等酷刑,也主张定罪须明文,不得因意定刑。 参与修律期间,他再遇文廷式。当年文廷式辞官南归,与梁鼎芬失联多年,此番相见,两人虽有往昔情分,语气却多了一层隔阂。梁鼎芬并未当面提及龚氏之事。 只在某次茶叙后,递上一封信,封皮写着八字:“愿子成人,莫问前缘。” 信内附银票三千两。据修律馆抄档人员回忆,那日文廷式离开时,神情复杂,未发一语。梁鼎芬隔日即辞去修律事务,请假南返。 时人皆以为他病重,实不知其心中已起波澜。 他自返岭南后,淡出仕途,只偶尔授徒评文。宣统元年,清廷设学务总长一职,再次起用梁鼎芬,令其主持全国新学教材编审。 他制定《初级小学读本》、《中学修身纲要》,主张伦理教育不可废,女子启蒙不可迟,提出设师范专校、女子学堂之制度。 其间亦有传闻,文廷式在江西地方任上失势,所生三子境况清苦。 有人私下写信相求,梁鼎芬批语中再无一句怨言,只令老仆南下送银三千两,“抚孤自重”四字仍为手笔。 昔年之事,至此成结。 他一生三起三落,却始终未在文章中提及家事。梁鼎芬晚年讲学于广州文庙,门生众多,多记其“议政如铁,论家如雪”。 其遗稿中有一段短文,写道:“大道之行,众人各行其道,世情纷然,惟守一心为贵。” 梁鼎芬病逝于宣统三年冬,享年五十七。其遗产不丰,所留文稿由学生整理入《南海梁文正公遗集》。龚氏之事,从未被正式记入清史,但梁鼎芬处理此事的态度,被学人称为“以理止情,以礼待变”。 他不言恩怨,只留余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