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诸城有个彩礼返还的案子闹得挺热闹,说的是一对小情侣同居19个月后分手,男方起诉要求女方返还21万多的彩礼和转账,结果法院只判女方返还3万多,这事儿在网上炸开了锅,这俩人2022年8月认识,没几天就同居了,2023年5月办了婚礼但没领证,同居期间女方两次怀孕,第一次流产没当回事,结果第二次又怀上,医生明确说不能再要了,可两人还是没听劝,结果女方不仅再次流产,还切除了右侧输卵管,身体受了老大的罪,男方说分手是因为女方家暴还总要钱,女方则说是因为自己不能生育了男方才提的分手,反正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后闹上法庭。 男方列了张清单,说给女方彩礼6万6,转账8万多,买三金首饰,还过户了一辆1万5的车,总共21万9千多,要求全退,女方也不含糊,说车已经还回去了,三金首饰也还不了,只能折现,其他钱都花在两人共同生活上了,比如日常开销、看病啥的。法院审理时发现,这俩人虽然办了婚礼,但没领证,按法律规定,没登记结婚的,彩礼原则上得退。可这案子特殊就特殊在,女方两次流产,身体损伤特别大,而且两人已经同居了19个月,彩礼也确实花在共同生活上了,法院就根据《民法典》里关于彩礼返还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共同生活时间、彩礼数额、女方身体状况这些因素,最后判女方按20%的比例退彩礼,也就是1万3千2,再加上三金首饰的折现款1万7千3,总共退3万5千多。 这事儿之所以引发讨论,主要是大家对“彩礼该不该退”有分歧。有人觉得女方太惨了,身体都毁了,退这点钱不够;也有人觉得男方也没错,钱不是大风刮来的,没领证就该退。其实法院的判决挺讲究的,既没完全支持男方,也没让女方白受罪,而是找了个平衡点,毕竟彩礼的本质是缔结婚姻的诚意,不是买卖,不能因为没领证就一刀切地全退,也得考虑实际情况。类似的事儿不少,比如河南有对情侣,女方流产一次,男方起诉退16万8彩礼,法院也只判退3万;还有江西的,女方流产5次,男方要退12万,最后只退1万5。这些案子都说明,法院在判彩礼返还时,会看共同生活时间、有没有孩子、彩礼用在哪儿,还有双方有没有过错,像女方身体受损严重、彩礼已经花在共同生活上的,法院就会酌情少退甚至不退。 说到底,彩礼这事儿还是得理性看待,结婚不是交易,感情才是基础,要是真走到分手这一步,也该好聚好散,别为了钱伤了和气,法院的判决也是在提醒大家,婚姻不是儿戏,得对自己和对方负责。情侣彩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