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宜良,一醉酒的女子不顾劝阻骑电动车载着2个儿子回家,结果她不慎撞到绿化带内凉亭水泥柱上,发生侧翻,女子受了伤,而小儿子送医后死亡,为此,女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1年,缓刑1年。事后,女子和家属把与她一起喝酒的4人告上法院,要求赔偿30多万,最终法院这样判! 信息来源:风芒新闻 你要说这场聚会有多“魔幻”,还真得从链式“邀请”说起。 事情是这样:那天下午,骆某带着俩娃去朋友陈某家做饭,大家吃着吃着,陈某又叫来了宋某,宋某看热闹就拉上了武某,骆某顺手把表姐夫沈某也喊到场。 就这么一折腾,一帮人从下午边下厨边小酌,差点把厨房当成了小酒馆。 晚饭结束后,夜里11点多,大家意犹未尽,决定杀去KTV续摊。 灯光闪烁、麦霸上线、啤酒又上桌,气氛嗨到凌晨2点多。 这时候,陈某和宋某打了车先溜了,估摸着骆某还有其他人陪,就没多留。 剩下骆某、武某和沈某又待了一会儿,大约凌晨3点左右,沈某嫌累,也打车离开了。 留下一脸“热心”又担心的武某,他看骆某醉态明显,劝她别骑车了,可骆某完全听不进耳朵,非要带俩娃回家。 武某实在不放心,就骑着车在后面跟着,想着“万一有事我还凑个热闹能帮上一把。” 谁料,他们才走到钰某路CC网吧那段,时间正好是凌晨3点23分,骆某骑的“台铃”牌电动车突然撞上绿化带里的凉亭水泥柱,整个人和车一起侧翻。 武某赶到时,骆某磕出淤青,脚也擦伤,当场被救护车送到医院,算是轻伤二级,花了4800多元医药费。 可更糟糕的是,小儿子杨某乙受伤送医抢救,2191.24元救治费都花了,人还是没保住,当夜离世。 大儿子杨某丙也摔得疼,但没生命危险。 事故后,宜良县交警大队一调查,就认定骆某承担全部责任,俩孩子没责任;她因为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违法载人,被当地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 省里公布判决书后,骆某和家属又盯上了那4位同场酒友:他们说,既然大家聚在一块喝了酒,就形成了“临时照顾关系”,明知道骆某喝得那样,还任她带娃骑车走夜路,怎么能算完? 于是2025年,他们将陈某、宋某、武某、沈某一起告上法庭,索赔30多万,要求赔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啥的。 案子开庭后,法院翻了《民法典》第1165条,觉得骆某自己放纵饮酒、醉驾又载娃,过错最大,得承担主要责任;几个酒友虽然象征性劝了两句,或者跟着到路口,但没真正把她护送到家,也没阻止她驾车,存在轻微过错。 法院算了笔账:骆某这边的损失里,医疗费4800.6元,孩子抢救2191.24元,司法认定的死亡赔偿金高达906240元,丧葬费57446.5元,精神抚慰10 000元……数字刷得人眼花,但法院最后酌情判给的只有5万元。 陈某、宋某各赔1万,武某、沈某各赔1.5万,大家凑一起给了5万块。 想想就挺扎心:一个妈妈冲动喝酒后带娃出事,失去小儿子已经痛不欲生,还背上刑事责任;可那些酒友也没能撇清,得为没尽“照顾护送义务”掏腰包。 法律用这个判决给大家提了个醒:朋友聚在一起喝酒,能开怀痛饮,但喝完酒可不能甩手就走。 你劝不了对方,至少得想个办法护送她安全回家;生怕冲撞“嫌麻烦”,结果一没挡住悲剧就来了。 这件事告诉我们:生命安全第一,喝酒要量力而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拿生命当儿戏,带娃千万别当“超人”,更别图一时痛快忘了安全。 如果约了小伙伴深夜喝酒,谁来接送、谁打驾车这些都要商量好,不然一旦出了事后悔莫及。 最后,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喝酒开车,不要再有这样的悲剧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