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男子在网上认识一个女孩子,对方请他吃了一顿外卖,他感动之下和对方结婚了,前后不到半个月。可结婚后,他没把房子钥匙给女子,女子也随之离开,双方一次也没有联系过。后来女子的一位异性朋友,用女子的手机,给男子发来了女子和异性的合照,男子觉得自己被骗婚了,要求对方退还自己给出去的所有钱财。可女子觉得自己很冤枉,称那是婚前的照片,自己并没有背叛男子,还承诺不管男子去哪里打工,她都愿意丢掉工作陪同,不管男子去哪里,她都愿意追随,但是男子却说不可能了,必须分开。 据悉,张先生哽咽着向调解员说道,自己活了30多岁了,从来没有哪个女孩子请自己吃过东西,而这个女子和自己见面第一天,就请他吃了饭。 当时他感动得不得了,总觉得天上掉馅饼,这么好的女孩子,自己不跟她结婚,跟谁结婚啊? 张先生是1月31日在网上认识这名女子的,两人一拍即合,很快约好线下见面。 见面时张先生非常拘谨,而女孩子特别豪爽,按理说第一次见面本该男方多付出,可女子不讲这些规矩,直接给他点了外卖。 张先生瞬间感觉自己被呵护了,这是他活了30年都没有过的感觉,因此迫不及待提出和女子在一起。 女子也十分爽快,直言没问题,自己年纪到了,也该找个靠谱的人结婚,那就直接领结婚证。 结果两人领证的时间,距离线下见面还不到半个月,就这样两个陌生的人,成了最亲密的夫妻。 张先生家也很懂礼数,看着儿子找到心意的人,赶紧给了1万1的见面礼,18.8万的彩礼,还有6万元的三金。 女子看到后,觉得自己捡了个宝,本想着年纪大了完成人生大事,没想到对方这么器重自己,还给了这么多钱。 本以为两人会和其他新婚夫妻一样,接下来甜甜蜜蜜过日子,谁知道结婚之后,妻子就不见踪影,说是要去上班。 张先生也不清楚怎么回事,房子钥匙也没给到对方,而且妻子离开这么久,一个电话、一条短信都没给他发过。 之前一个满心感恩想娶对方为妻,一个觉得遇到老实可靠的人一心想嫁,可刚结婚就互不联系,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 关键没过多久,妻子的手机发来一张图片,居然是她和异性同框的照片。 张先生恍然大悟,觉得自己肯定被女子骗婚了,不然怎么会网上刚见面就请吃饭、点外卖。 因此他找来调解员,一定要让妻子退还二十多万的钱款,并且办理离婚证。 妻子赶紧解释:“你误会了,那张图片是我的异性朋友,没经过我同意发出来的,而且这张照片是婚前拍的,不是婚后。” 但张先生已经对妻子毫无信任,直言结婚后你就不见踪影,事后还出现这样的图片,根本没法再相信你。 这个婚必须离,钱也必须退。 妻子还想挽留,称自己是做直播的,每天累到半夜,这期间张先生从来没关心过自己,一个电话都没打过。 现在突然提出分开,让自己颜面尽失,并且承诺自己可以随时陪在张先生身边,不管他去哪里打工,自己都跟着去,他在哪里,自己就在哪里,说什么都不愿意分开。 可张先生铁了心不答应,坚持要分开。 网友们觉得,两人结婚本就十分仓促,婚后又闹出这么多波折,建议分开吧,好像有些不道德;不建议分开吧,结婚没多久就发生这么多事,隔阂太深,也很难再和好如初了。 《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第1043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也就是说,结婚不能当成交易,更不能借着婚姻名义要钱要彩礼。夫妻之间本来就该坦诚、真心,不能隐瞒、欺骗,更不能刚结婚就失联、玩消失,这既违背道德,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从这件事来看,张先生三十多岁,第一次有人请他吃外卖,心里一感动,不到半个月就闪婚,又是给见面礼、又是给彩礼、又是买三金,前前后后花了二十多万。 结果刚领完证,妻子就不见人影,不联系、不沟通,后来还收到妻子和异性的亲密照片。 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太冲动、太草率,既没有互相了解,也没有真心相待,完全违背了婚姻该有的忠诚与踏实。 最后想说,婚姻不是一时冲动,更不是金钱交易。法律保护正常的婚姻关系,也反对借婚姻骗钱、骗感情。 真正的婚姻,是两个人互相真心、互相负责,而不是一时感动、匆匆领证,最后只剩伤害和纠纷。 像这样闪婚、闪离、还牵扯大额彩礼的事,不仅伤人伤财,也违背了婚姻的初心。 我们对待婚姻一定要慎重,多了解、多观察,别被一时的感动冲昏头脑,既要守住良心,也要守住法律的底线,避免人财两空。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说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