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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将大锅!”河南,一大妈路过酒店,见门口一对新人正在发喜糖,便猛地冲进人群,伸

“天将大锅!”河南,一大妈路过酒店,见门口一对新人正在发喜糖,便猛地冲进人群,伸手去抢,岂料,突然一个踉跄,摔倒昏迷后死亡!事后发现大妈是心脏病突发所致,谁知家属竟向新郎和酒店索赔100万!

用大白话把这事儿说清楚,就是一位路过的老人家,非要往婚礼人群里挤着抢几块喜糖。她自己身体有严重的心脏问题,因为动作太猛或者情绪激动,直接诱发了心脏病,抢救无效就这么走了。一个人没了,家属悲痛欲绝,这完全可以理解。可接下来家属的操作,直接把大伙看傻了眼——他们把新郎和酒店告了,张口就要100万。

家属的逻辑是什么呢?我没听错吧?“你要是不到酒店门口发喜糖,我妈能去抢吗?”这话翻译过来就是:一个全凭自愿的日常习俗,你开展了,别人自己出事了,那就得由你来负责到底。这跟老话说的“我自己摔倒了,都怪这块地为什么在这里”有什么区别?按照这个逻辑,那家属是不是还得把发明喜糖的人、种甘蔗的农民,全都一起告了?哪怕想破脑袋,我也找不出这个说法站得住脚的地方。

咱们得明白,《民法典》第1165条写得很清楚,侵权责任得满足四个条件:侵权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回过头来看,新郎就是在自己大喜的日子,高高兴兴给大伙分发喜糖沾沾喜气。他没冲过去拉扯谁,也没故意吓唬谁。他的所作所为,既不是违法行为,更不违背什么公序良俗。大妈之所以会出现在那里,完全是她自己自愿决定去凑热闹的。这就好比一个人买了杯热咖啡,没拿稳烫到了手,然后把杯子厂家给告了,你能说这和厂家有半毛钱关系吗?

再说得更直白点,大妈之前就检查出心脏不好。一个成年人,明明知道自己身体是什么情况,还偏要冲到那种又挤又热闹的场合里去抢东西。真要论责任,最该反思的就是自己为什么不爱惜身体啊。咱们的老百姓虽然心善,遇到这种事都会叹口气、觉得惋惜,但绝不能因为有人去世了,就毫无道理地让好人吃亏。

法院最终的判决,也确实是这么个道理。案件审理后,法院认定新郎和酒店在这场意外里没有任何过错,而且大妈死亡的原因,跟新郎发喜糖这个行为之间,根本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所以驳回了家属的全部索赔请求。这判决没毛病!如果反过来,因为死人谁惨谁有理,随便就能判赔钱,那以后谁还敢在大街上做好事?谁还敢办喜事发喜糖?咱们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淳朴民风和邻里之间的信任,绝不能就这么被敲碎。

生命是无价的,一条人命没了,我们当然感到难过。但一码归一码,法律讲究的是公正,不是比谁哭得更大声。这起闹剧虽然结局还算大快人心,但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管好自己的身体,也要管好自己的手。只有让这种“我弱我有理、我死我最大”的歪风邪气彻底失去市场,咱们的社会才能真正称得上公平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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