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说的"三妻四妾",是3个妻子4个妾?原来真实情况是这样 中国古代从周朝定下宗法制和婚姻礼制开始,到清朝灭亡,三千多年里,正经的国家律法和官方礼制里,从来就没有过“三妻”的合法说法。历朝历代官方唯一认可的婚姻制度,从头到尾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划重点,是一夫一妻,多出来的女性只能是妾,绝对不能是法律认可的妻。 你别不信,古代律法对“有妻再娶”的惩罚,重到超出很多人的想象。唐朝《唐律疏议》里写得明明白白,已经有妻子还再娶正妻的,男人要判一年徒刑,女方家也要连带受罚,就算是骗婚娶的,也要判一年半,最后还必须强制离婚。到了明朝,《大明律》把惩罚改成了杖九十,依旧要强制离异。说白了,在古代,一个男人同时有两个正妻,就是实打实的犯法,轻则挨板子坐牢,重则身败名裂,根本不是大家想的,有钱有权就能随便娶好几个妻子。 那民间传了这么久的“三妻”,到底是怎么来的?其实全是民间的俗称,没有任何律法和礼制的支撑。所谓的三妻,第一个是唯一合法的嫡妻,也就是明媒正娶、八抬大轿从正门进家的正房夫人,她是家族里唯一的内宅女主人,手握家中中馈,生的孩子是嫡子,拥有家族爵位、财产的第一继承权,地位是妾永远比不了的。第二个所谓的“平妻”,是明清时期才在富商群体里出现的说法,大多是男人在外经商,在外地娶的外室,对外号称和正妻平起平坐,可在律法里,她的身份依旧是妾,根本不能和正妻分庭抗礼。第三个所谓的“下妻”,大多是正妻带过来的陪嫁媵妾,也就是俗称的通房大丫鬟抬了身份,民间给了个“副妻”的名头,可在宗法里,她还是妾室,永远越不过正妻的规矩。 再说说“四妾”,这就更不是固定的数字了,就是个泛指的虚数,根本不是必须娶4个妾。古代纳妾,从来不是想纳多少就纳多少,有严格的身份和数量限制。先秦时期,只有诸侯、士大夫阶层才有资格纳妾,普通庶人连纳妾的资格都没有,只能一辈子一夫一妻。汉朝规定,卿大夫最多一妻二妾,士人只能一妻一妾,敢多纳就是违制。就算到了风气开放的唐朝,也只有五品以上的官员,才有资格按品级纳妾,数量从2个到10个不等,普通官员和老百姓,依旧不能随便纳妾。明清时期规矩稍微松了点,可也明确规定,普通老百姓必须年过四十还没有儿子,才能纳一个妾,敢私自纳妾,照样要挨板子受罚。我一直觉得,现在很多电视剧里演的,随便一个地主老财就妻妾成群,全是脱离历史的瞎编。古代90%以上的普通老百姓,一辈子能娶上一个媳妇就已经拼尽全力了,根本碰不到纳妾的门槛,更别说什么三妻四妾了。 这里我必须说一句,现在还有不少人羡慕古代的三妻四妾,觉得是男人的福利,可根本没看到这背后彻头彻尾的封建糟粕。这套制度,本质上是封建宗法制的附属品,核心是为了保证嫡长子继承制,为了家族传宗接代,根本和感情无关。对女性来说,更是彻头彻尾的压迫,正妻要守着三从四德,就算心里再不愿意,也不能反对丈夫纳妾,不然就是“善妒”,犯了七出之条,随时可能被休弃。妾室就更惨了,说白了就是半个奴婢,没有人身自由,生的孩子要管正妻叫母亲,自己只能被喊姨娘,连亲生子女的抚养权都没有。 说白了,“三妻四妾”这句俗语,从来不是古代的合法婚姻制度,只是民间用来形容有钱有势的人妻妾成群的夸张说法,传得久了,才让后人误以为古代真的能娶三个妻子四个妾。我们现在回头看这段历史,更该看清这套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束缚,也更该明白,一夫一妻制,才是真正尊重男女平等、保障每个人权益的制度。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