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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人回忆 祖父周福清当官轶事 到了光绪四年(1878)春,周福清也携家眷

周建人回忆 祖父周福清当官轶事 到了光绪四年(1878)春,周福清也携家眷与全部行李返乡,他在金溪任官整整三年,按当时官员三年一任的惯例,旁人还猜测他或许是要升调。 我除了祖父亲口所言,没听过其他相关旧事,只见过他从江西带回四把曾给县民壮挂用的腰刀,置于楼上木架中,还有一把百姓感念德政所送的万民伞。(后来搬家都烧了) 祖父晚年常讲在江西的经历,最让他得意的有两件事。 1、当时金溪县衙、知县住所与监狱相距很近,他特意叮嘱儿子和外甥,若发现牢头虐待犯人要及时告知。一日,二人果真看到牢头吊打犯人,祖父得知后十分震怒,他本就痛恨差役敲诈百姓,到任后便明令禁止。当夜他立刻坐堂审案,持烛台查看犯人满身伤痕,当即传讯牢头,命差役重打一百大板。我幼时疑惑官能打牢头的缘由,祖父说这是王法,官府依规可行刑。 2、在江西时家中有个男仆,每日偷米却不碰其他财物,他一直佯装不知。后来男仆待客时打碎茶碗,祖父便借机将其辞退。他说,若以偷米为由辞退,男仆会绝了生路,以打碎茶碗为由,旁人只会觉得他性子严苛,不会断了男仆的活路。 除此之外,曾祖母、祖父母与父母都未曾提过祖父在江西的其他事,那些年家人常围坐灯下闲谈旧事,却从未说起他任上的其他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