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一名女子走到孙传芳背后,突然掏出手枪,朝着孙传芳连开3枪。第一枪子弹打穿了孙传芳的脑袋,孙传芳随即倒地。第二枪穿透了孙传芳的太阳穴,第三颗枪打透孙传芳的胸膛。由于三枪都是致命枪,孙传芳当场毙命。
1935年11月13日,天津居士林佛堂。
下午三点多,诵经声低沉而绵密。一个穿僧袍的男人双手合十坐在前排,浑然不知身后有人正悄悄靠近。
全部命中要害。
这位昔日的五省联军总司令,最终在佛门清净之地,倒在了血泊之中。
而开枪的人,只是一个裹脚女人。
十年前的1925年,施从滨随张宗昌对阵孙传芳,兵败被俘。战场上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俘虏将领通常能留条命。可孙传芳压根不按套路来,直接把施从滨砍了头,头颅挂在蚌埠车站的电线杆上示众,整整三天。
施剑翘那年二十岁。
听到消息后她直接哭晕过去,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攥紧拳头:“此仇不报,我就不是施家的女儿!”
但报仇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她先找弟弟帮忙,结果弟弟年纪太小、胆子也小,根本指望不上。后来她嫁给一个军官,心想借他的力量总该行了吧?结果呢?对方嘴上答应得挺好,真到要动手的时候,腿就软了。
施剑翘一怒之下离婚。
她把自己的名字改成“剑翘”——意思是剑锋向上,非要亲手刺穿仇人的心脏。同时开始偷偷练枪法,一开始连枪都握不稳,练到后来闭着眼都能打中靶子。
十年,她一直在等一个机会。
1935年,她终于摸清了孙传芳的下落。这位昔日军阀早已下野,隐居天津居士林,以居士身份避世。他将周三定为固定修行日,平日里潜心礼佛,不问世事,一副超然世外的模样。
11月13日那天,下起了大雨。施剑翘料定孙传芳此番未必会前往佛堂,心中少了几分戒备,竟连防身的手枪都未曾携带,便只身一人进了佛堂。结果一进门就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他来了。
施剑翘当场傻眼。
她赶紧找个借口溜出去,叫车回家取枪。等她气喘吁吁返回佛堂时,孙传芳还坐在前排念经呢。
她原本坐在后排,离目标有点远。于是故意大声说:“后面炉子烤得太热了。”旁边一个张居士接话,让她往前坐。
施剑翘顺势起身,悄无声息地挪到孙传芳的右后方。
她将手探入大衣口袋,指尖轻轻拨开勃朗宁手枪的保险栓,动作沉稳而隐蔽。虽然练了十年枪法,但毕竟这是头一回杀人,腿还是有点发软。她轻轻阖上眼,片刻后再睁开时,眸中所有情绪尽数褪去,只剩一片冰冷凛冽。
十年的恨,十年的等,全在这一刻。
第一枪直接洞穿脑袋,孙传芳连哼都没哼一声,身体一歪倒在椅子扶手上。
第二枪精准击中太阳穴,子弹穿透而出。
第三枪直接抵住胸膛,子弹从前胸穿透后背。
三枪,全部致命。
孙传芳应声倒地,当场倒在血泊之中。鲜血喷涌而出,溅落在身旁的经卷与蒲团之上,染红了佛堂一隅,场面惨烈,令人触目惊心。佛堂先是死一般的寂静,几秒后尖叫声和慌乱声才炸开。
施剑翘站在原地,没有跑。
她从包里掏出一叠预先印好的《告国人书》,一把撒向空中。传单上详细记述了她复仇的完整经过,文末还按有她鲜红的手印,字字句句,皆是她一路走来的委屈与决绝。
“我为父报仇,只向罪有应得之人讨还公道,绝不牵连无辜百姓。恩怨分明,一人做事一人当,所有后果我自行承担,绝不殃及他人。”
她立刻让寺中人员报警,待警方赶到现场后,主动将一把勃朗宁手枪及剩余的三发子弹上交。
当天晚上,天津的报纸就出了号外——“施从滨有女复仇,孙传芳佛堂毙命!”
消息瞬间轰动全国。
后来开庭审判,法官问她是否知道杀人要偿命。施剑翘抬头直视:“我知道。可孙传芳当年下令杀害我父亲的时候,可曾想过杀人偿命、天理昭彰?他肆意取人性命时,何曾顾及过法度与公道,如今又凭什么要求别人对他手下留情?我只求法官判我死刑,死后也能给父亲一个交代。”
可当时的舆论几乎一边倒支持她。
报纸上登她的事迹,街头巷尾都说“施剑翘是孝女”。学者和律师纷纷援引,说她杀的是祸国殃民的军阀,不算滥杀。法院也慢慢松口,一审判十年,二审减到七年,最后直接特赦释放。
为什么大家都站她这边?
说白了,孙传芳当年做的事太招人恨。军阀割据时期,各地战事连绵不断。为扩充兵力,四处强抓壮丁,粮草物资也被肆意抢掠,沉重的负担全压在普通百姓身上,民众流离失所、生活困苦,苦不堪言。更过分的是,连斩首示众都不讲人情。
施剑翘为报父仇,在众目睽睽之下刺杀仇敌,替受军阀欺压的普通人出了气。出狱后她放下仇恨,投身抗日,直言 “国家没了,报仇也没意义”。这个裹脚弱女子,既是孝女,更是乱世中拎得清是非、心怀家国的明白人。
参考信息:米艾尼.(2013,03月26日).十年一剑——民国侠女施剑翘刺杀孙传芳始末[J].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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