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6年3月29日,清廷杀奏事处二十八岁之太监寇连才于北京菜市口。 原来,太监寇连才违反内监不得干政之法规上奏,折中说了十件事情:请止演戏;请费(废)颐和院(园);请还宫办事;请罢休(修)铁路;请革李洪张(鸿章)职;请续修战备与日本战等等。 奏折呈送上之后,慈禧怀疑背后有人指使,但是,看见这篇奏折文理不通,而且还有很多错别 字,于是判断是寇连才一个人之行为。慈禧亲自审讯,问:“尔不知祖制,内监不准言政事乎?” 寇连才说:“知道,然事有缓急,不敢拘成例也。” 慈禧说:“你知道这样做乃死罪吗?” 寇连才说:“知道,拚死而上也。” 慈禧叹息说:“既如此,不要怪我太忍心了。”于是,寇连才被斩杀于菜市口。 关于寇连才在法场上之表现,记录不一,有的说其面不改色、视死如归;有的说其抖若筛糠,与常人无异;有的嘲讽其是小说看多了,受文人唆使;有的将其比拟成戊戌六君子,认为其死重于泰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