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看,美国确实频繁对外用武:立国240多年中,仅16年未参与战争;从对印第安人的驱逐,到美西战争、朝鲜战争、越南战争,再到伊拉克、阿富汗、叙利亚的军事介入,其海外军事行动和政权更迭案例不胜枚举。许多干预并非出于自卫,而是基于地缘、资源或意识形态扩张,这被批评者视为“事实上的侵略”。
但另一方面,美国也通过马歇尔计划、联合国创建、对外援助等方式参与国际合作,传播所谓民主与自由价值。然而这些行为常伴随自身战略利益,并非纯粹利他。
总体而言,美国更像一个“以实力主导和平”的国家:它在外交辞令上强调和平与人权,但在行动上,当利益受到挑战或意识形态目标浮现时,优先选择仍是武力干预。因此,与其说它热爱战争,不如说它更信奉“强权下的秩序”——和平只是手段,主导才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