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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女子因搬家以40万的价格,卖掉了154平的学区房,买家装修后,以69.

重庆万州,女子因搬家以40万的价格,卖掉了154平的学区房,买家装修后,以69.8万卖给了另一买家。万万没想到,过户7个月后,女子和第一买家,双双被第二个买主告上法庭,称房子的刻意隐瞒重要事实,使她受到欺诈,要求赔偿损失。岂料,法院一审排除第一买主,要求女子独自返还69.8万元购房款,和其他费用,总共大约80万元。女子不服判决,自己40万卖掉的房子,如今却要赔出将近80万,等于搭进去一套房子?
 
2024 年说起。吴女士一家在万州高笋塘片区有套房子,154 平的大户型,还是实打实的学区房。早年这房子是清水房入手,后来租给别人开了多年宾馆,自己一家人早就搬离,平时也没怎么操心。
 
为了省事儿,吴女士没亲自盯着后续流程,给朱女士办了全权委托公证,把卖房的相关事宜都交给对方打理。2024 年 12 月,房子顺利完成过户,朱女士拿到了房产证,吴女士也收齐了 40 万房款,双方一拍两散,谁也没再多想。
 
谁能想到,这只是麻烦的开始。朱女士接手房子后,并没有自住,而是简单搞了番装修,没过多久就以 69.8 万的价格转手卖给了第三位买家向某。
 
平静日子没持续多久,向某入住后没多久,就发现客厅天花板不对劲。起初是偶尔有股怪味,后来仔细一查,竟发现天花板里藏着的排污管道存在严重渗漏问题。
 
这问题可不小,不仅影响居住,还存在安全隐患,向某当即就觉得自己被坑了。她回头找中介,又联系当初的卖家朱女士,可对方要么推诿要么避而不见,根本没人愿意承担责任。
 
走投无路之下,向某只能拿起法律武器,把吴女士一家和朱女士、中介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指控他们刻意隐瞒房屋重要事实,构成欺诈,要求返还全部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2026 年 1 月 4 日,万州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这套房子在出租给宾馆期间,就曾因排污主管道漏水和租客闹过纠纷,还经过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最后调解结案。
 
朱女士作为吴女士的委托代理人,明明早就知道管道存在渗漏问题,却在装修时用塑料薄膜把渗漏处覆盖起来,还翻新了吊顶,把痕迹彻底藏住,压根没向向某如实告知。
 
法院认定,朱女士的这种行为属于欺诈,而她的所有操作都在吴女士的委托授权范围内,所以相关的法律后果,得由吴女士一家来承担。最终判决撤销向某和吴女士、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吴女士返还向某 69.8 万元购房款,还要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过户税费、中介费以及律师费等各项费用。
 
这么一算,林林总总加起来,赔偿金额差不多接近 80 万。吴女士当场就懵了,自己当初 40 万卖掉房子,如今不仅没赚到钱,反而要赔出近 80 万,等于搭进去一套房,这换谁都接受不了。
 
吴女士不服气,立刻提起了上诉,她觉得法院的判决太离谱,还向法院提交了 14 条书面答疑申请,希望能弄清楚判决的具体依据,可截至目前,还没收到书面答复。
 
这事儿在网上传开后,也引发了不少讨论。有人觉得吴女士冤,毕竟她没亲自隐瞒,是朱女士搞的鬼;也有人认为,吴女士既然办了全权委托公证,就该对代理人的行为负责,房屋存在隐蔽瑕疵,作为原房主,本身就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不能完全撇清关系。
 
不管怎么说,这起案件给所有买卖二手房的人都提了个醒。买房时,一定要仔细检查房屋的每一个细节,尤其是隐蔽工程,别被表面的装修蒙蔽了双眼;卖房时,也得如实告知房屋的真实状况,哪怕是委托代理人,也要对代理人的行为有所把控,避免因为他人的不当操作,给自己惹上大麻烦。
 
目前这起案件还在二审阶段,最终结果如何,我们还得拭目以待。但可以肯定的是,这 80 万的赔偿,对吴女士一家来说,无疑是一场无妄之灾,也让这起看似普通的房屋买卖纠纷,成了当下二手房交易市场的一个典型案例,值得所有人深思。

评论列表

红帽熊
红帽熊 1
2026-04-09 17:05
看着像编故事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