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女子吃自助餐,第一次吃12个汉堡,第二次吃七八个,第三次被店主拒之门外,女子发贴引争议。
女子能吃,老板觉得亏本了,所以把她拒之门外了。
老板搞自助餐活动,团贻价79.9元一次,汉堡25元一个,老板为了引流。
没想到女子被老板拒之门外时,发贴了,说自己食量大没浪费,对食量小的你退钱吗?
女子发贴引争议:好多人说老板格局小,搞不起活动就别搞,玩不起,还说自己当初搞活动就应该想到有能吃的,不能吃的……老板报警。
警察让女子删贴,女子不删。律师认为双方都有不当之处,应理性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