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0元丢了局长,可惜不?
如今官方通报“打虎”,似乎已很难引起过去的轰动效应——大家甚至有点“审腐疲劳”了。
而现在,基层的“微腐败”反而更受关注,查处力度也越来越大,几乎一露头就被“秒拍”。
比如,最近昆明盘龙区市监局公布的一起案件:一家建设公司在中秋节给嵩明县水务局原局长李俊森送过礼,礼品是2瓶白酒、1块牛干巴和1盒普洱茶,总价370元。
之后,该公司在李俊森的“关照”下,顺利承揽了两个水利项目共4个标段的招标代理工作,从中获利11万余元。
结果,企业被罚没13.2万余元,李俊森也早在2025年8月被免去局长职务。
370元丢了局长,可惜不?
客观来说,如今“拍苍蝇”我们已有一套成熟流程,但“打老虎”仍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摸着石头过河”。
如何让高位者不愿、不敢、不能成为“老虎”,我们还有不少功课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