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许家印编制的恒大帝国终于落下了帷幕。
根据4月13日至1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许家印的罪名主要有八项。
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许家印未经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
二是集资诈骗罪,许家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三是违法发放贷款罪,指使或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违反规定发放贷款。
四是违法运用资金罪,违反国家规定运用公众资金等资金。
五是欺诈发行证券,在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此前已被证监会处罚)。
六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隐瞒重要信息。
七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八是单位行贿罪,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
八项罪名中最重的一项,是采用各种手段敛财,数额特别巨大,涉案数额达到数千亿,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最高刑罚即为无期徒刑。
根据数罪并罚的逻辑,我国刑法规定,若数罪中有判处无期徒刑的,吸收其他有期徒刑,最终只执行无期徒刑。因此,无论其许家印七项罪名判多少年,最终刑期都以无期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