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我的一些提议,不足之处大家补充,完善以后申请人大审议,立法通过颁发实施!
一,上市公司原始股东,实控人,战略投资者融资以后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
1,原始股份十年内不得在二级市场减持,
2,如实及时披露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除机密外,
3,所有违法乱纪行为后果自负,
4,不得参与转融通业务。
二,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
1,如实出具发布信息
2,造假行为造成的损失追查当事人和老板的财产作为补偿!
三,三大交易所,证监会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
1,完善法律法规,严格履责
2,强化监管,杜绝造假垃圾公司上市
3,失职或者渎职造成的后果十年有期徒刑起步,家庭财产全部没收赔偿。
四,董高监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
1,董事会成员大多都是老板,保障其和高管,监管人员合理的工资待遇,分红!
2,监事会成员必须集中培训相关专业知识,积极履行职责,由中小投资者代表担任。违法乱纪者十年起步,没收家庭全部资产!
五,成立证券银行,所有相关资金统一监管,守护好国家和企业,人民群众的资本财产。违规违纪违法者十年有期徒刑起步,没收家庭全部资产!
六,积极联系人大代表关注我们的资本市场,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建议进行提案立法!
七,对于违法乱纪犯罪行为造成的人民群众损失,建议由原始股东,实控人,战略投资者,会计所,律师所,三大交易所及证监会依次先行赔偿,最低标准为按照发行价收购流通股!不足部分由国家财政兜底!法律诉讼由证监会负责追逃所有损失!
八,量化,转融券业务必须在股价高于发行价50%后进行!
九,股价低于发行价和净资产,实控人,大股东,战略投资者,前十大股东必须增持股份,以维护市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