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益资讯网

历史百科之(1034)《奖给商勋章程》: 此乃清朝末年为奖励工商业发展所制定的章

历史百科之(1034)《奖给商勋章程》:
此乃清朝末年为奖励工商业发展所制定的章程之一。
1906年(光绪32年)10月颁布,共计八条。
章程规定,凡是能够制造轮船、电机等新式机器的,奖予四品至二品顶戴,三等至一等商勋;凡是能够将中国原有工艺美术翻新花样、精工制造的,奖以五品至六品顶戴,四等至五等商勋;对在技术钻研上确有成就或者有发明创造的,给予破格优奖。
次年,又颁布《爵赏章程及奖牌章程》,规定凡所办实业能够开辟利源、制造货品、扩充国民生计,且资本在10万到20万元以上的,分别赏以五品衔到一等子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