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是不是学的美军?
很多人认为,我军形成的“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格局,完全学的是美军,因为美军在1986年颁布的《戈德华特-尼科尔斯法案》,确立了军政(由军种部负责部队管理、训练和装备)与军令(由联合司令部负责作战指挥)分离的体制,他比我军早了近30年。
如是要按时间的先后顺序来说,到底谁学了谁,那还不一定,因为距今1000多年前的北宋在军事上便采取了“指管训分离”的原则:调动军队的权力归枢密院,训练军队的权力归三衙(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司、侍卫亲军步兵司),指挥权则交给临时任务的边将或统帅,这与我军“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格局同样如出一辙。
所以,与其说我们学了美军,不如说我们继承了北宋的优秀传统军事文化,并进行了很好地扬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