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连云港赣榆区的一份民事赔偿协议当中,赫然躺着两笔赔付金额:135 万、100 万,分两次结清。金额明细白纸黑字,规整得如同医疗收费清单、工程项目结算单,可这份冰冷账单标注的 “标的”,却是一名 34 岁女性鲜活的生命。
这名不幸离世的女子名叫樊蕊。2024 年元宵节当晚,她永远停留在了老板刘某的办公室内。
事发当晚,刘某在公司食堂设宴招待,宴请的是几名曾为他厂区扩建审批提供帮助的乡镇干部。身为办公室主任的樊蕊,被安排到场陪同酒宴。几番推杯换盏过后,她喝下足足八两、共四杯白酒,很快便彻底失去了意识。
酒席临近结束,镇党委书记特地留下嘱咐:“找人看护好醉酒的樊蕊。”
刘某当场应允下来。随后他安排两名女员工,将完全醉酒的樊蕊搀扶至自己办公室的内套间。两名女同事照做之后,便转身离开了现场。
办公室里就剩刘某,和一个彻底失去意识的年轻女人。
那个深夜隔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至今无人知晓。这间私密卧室并未安装任何监控设备。次日上午九点多,刘某拨打报警电话,此时樊蕊早已停止了呼吸。
酒精中毒。警方和法医到场后的初步结论就这四个字。尸体腹部以下有点青紫,没有别的明显外伤。
一个人喝了八两白酒醉死了,这个结论粗看好像说得通。但有几个细节让这个结论怎么都立不住。
调查进行到第十几天的时候,警方才告诉樊蕊的父亲樊旭声一个关键信息——樊蕊体内检出了刘某的精液。
这句话的分量有多重?一个男人和一个彻底失去意识的女人待了一夜,女人的身体里留下了这个男人的体液。这难道不值得追问一句:她清醒吗?她同意了吗?
但警方没追问。
樊旭声扎根乡村行医三十余载,一辈子见证过无数生死离别。得知女儿死因被定为酒精中毒,他当场强烈申请尸检,执意要查明女儿离世的真实真相。
这份出自三十年资深医者、合乎情理的尸检诉求,最终被直接驳回。
理由呢?警方没给。
2024 年 3 月 4 日,连云港赣榆区公安局下发不予立案通知书,仅以 “没有犯罪事实” 为由结案。支撑这一结论的依据,仅仅是调查判定二人属于情人关系,相关行为出于自愿。
就这么一句,案子结了。
可是“情人关系”这四个字,有任何证据支撑吗?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共同出行记录?哪怕一个第三方的旁证?
答案是一片空白。至少目前对外公示的所有资料中,找不到半点相关痕迹。
樊旭声直言,女儿在世时,从未和他提起过与老板存在任何感情牵扯。作为看着女儿长大三十余年的父亲,难道会不清楚自己女儿的感情状况?
但他的质疑没有渠道抵达。
他要求警方公开完整的调查结论和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警方说:这些属于刑事案件类信息,不予公开。
樊旭声懵了:既然认定“没有犯罪事实”,哪来的“刑事案件信息”?这逻辑说得通吗?
刘某深知当下的争议漏洞会带来无穷麻烦,急于用钱了结此事。235 万赔偿款的方案迅速送达家属手中,对当地普通家庭来说堪称天价,足够击溃心理防线,劝人放下追究、认命了事。
最终,部分家属在协议上签下了名字,逝者遗体也被火化处理。
但樊旭声没签。他一分都没要。
他不是为了钱。他要的是真相。他太清楚一件事:一旦拿了赔偿、接受了“情人关系”这个说法,女儿就死得不明不白,而真相会被永远埋进那235万里。
所以这个快60岁的老医生做了一个在外人看来几乎不可能的决定——他要把公安局告上法庭。
2025年10月29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樊旭声诉赣榆区公安局案。法庭上,这个头发花白的父亲手里攥着女儿的照片,一遍遍质问:监控全坏了,不做尸检,凭一句“情人关系”就不立案,这公道吗?
公安那边呢,坚持“现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符合法律规定。
庭审结束了。判决结果还没出来。
但有些东西不需要判决书也能看清楚。
这个案子从第一天起就充满了太多“恰好”:卧室恰好没有监控,关键时刻监控恰好全坏。该做的尸检恰好被拒绝。该追问的“自愿”恰好被一句“情人关系”堵死。
父亲追了快20个月。
他不是在打官司,他是在和一套系统较劲。他的武器只有两个:一张女儿的照片,和一个最朴素的信念——我女儿死得不明不白,我就要问清楚。
235万买不了一条命的尊严。但一个父亲愿意用20个月的孤独战斗告诉所有人:有些东西不是钱能结算的。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公司女职员陪酒之死:赴宴5名镇干部被处理,家属质疑死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