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咦?一男子找到了一份月薪4.5万元的轻松工作。
原单位工作交接未完成,vivo不给男子开具离职证明。
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新工作单位取消了录取通知。
男子觉得原单位是故意刁难,便将原单位起诉了。
看法如下:员工离职后,工作单位必须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不能以任何理由刁难。最终法庭判决,原单位赔偿男子1.4万元。
我认为,人员流动是正常现象,工作单位不应刁难员工,故意给员工使绊子,这非常不应该。



广东深圳。咦?一男子找到了一份月薪4.5万元的轻松工作。
原单位工作交接未完成,vivo不给男子开具离职证明。
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新工作单位取消了录取通知。
男子觉得原单位是故意刁难,便将原单位起诉了。
看法如下:员工离职后,工作单位必须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不能以任何理由刁难。最终法庭判决,原单位赔偿男子1.4万元。
我认为,人员流动是正常现象,工作单位不应刁难员工,故意给员工使绊子,这非常不应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