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一家生产含有致癌风险禁用物质的豆芽的工厂的 2 名业主被捕
4月17日,越南广宁省警察侦查局宣布,刚刚以《刑法》第317条规定的“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罪,对居住在广安省金朗地区的两名含有违禁物质豆芽生产设施的业主吴氏如(1967年出生)和范氏琼(1973年出生)提起公诉并暂时拘留
从2025年至今,拥有的两家企业已生产并向市场销售了约160吨豆芽
警方在现场查扣了近1.5吨豆芽以及粉包、含有违禁化学品6-苄氨基嘌呤的管子以及许多用于豆芽生产活动的工具。
经公安部刑事科学研究所专家鉴定,所有豆芽中均含有违禁化学物质6-苄氨基嘌呤。当这种化学物质进入人体后,会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可引起中毒、急性消化功能紊乱、肝衰竭、肾衰竭和神经系统衰竭,增加患癌症的风险。
这两家店的老板承认,尽管他们知道6-苄基氨基嘌呤是违禁化学品,但出于贪图利润的目的,他们以2克包装和管装2至1万越南盾的价格购买了市场上流通的违禁物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