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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审判长,虽然对律师非常强硬,但在坚持原则,依法审判方面太软弱了。这是河北“鹦

这个审判长,虽然对律师非常强硬,但在坚持原则,依法审判方面太软弱了。这是河北“鹦鹉案”的二审庭审现场,也是网络直播的一场庭审,本来是这个审判长扬名立万的机会,由于他不敢坚持“疑罪从无”的刑事审判原则,最终成就了何志娟律师。
怎么说呢?该案的上诉人在一审时是认罪认罚,却被一审判了五年。于是上诉到二审,何志娟律师在二审时开始代理此案。何志娟律师综合一审的各种情况,在二审中坚持做无罪辩护,就是在上诉人承认自己有罪的情况下,她仍然坚持无罪辩护。所以人们戏称该案的上诉人(也就是一审的被告)是一个“拉不回来的被告”。在公诉人都承认定罪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审判长仍然做出了有罪判决,只是把一审的五年改成了一年半。如果该案的最终结果就是这样了,我也不会说审判长是用自己的无知换取了何志娟律师的扬名。
由于该案的特殊性,二审判决后还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近一年的审核后,没有通过二审法院的判决,给出了发回重审的决定。在重审还未开庭时,原公诉机关以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法院申请了撤诉。最终这个“拉不回来的被告”被无罪释放。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当初二审这个审判长,能够坚持“疑罪从无”的审判原则,在被上诉人承认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作出上诉人无罪的判决,他该有多么风光。一方面在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二审改判无罪,这是何等的勇气和魄力。另一方面,这一无罪判决必然会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一定会成为二审改判无罪的典型案例被收录和推广,成为中国司法历史上的一个标杆判例。
可惜这位审判长没有这样的勇气和魄力,只会随大流,用固有的思维模式阻断了自己的光明前程。而何志娟律师则不然,在自己被代理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做无罪辩护,她的这种坚持法治原则,不畏强权的精神,才是我们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律师该有的精神。不知道这位高高在上的审判长是否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