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75岁的陈老太摔倒,无人敢扶,急得陈老太大喊:我不讹人。恰巧此时马师傅路过,好心送她到医院。然而,事情却发生了惊人反转。
三天后,马师傅接到陈老太儿子练某的电话,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你把我妈推倒就这么不管了?”他赶到医院想找老太太当面对质,没想到陈老太病床上指着他就说:“就是他,他把我弄摔的。”母子俩改口说马师傅“没把公交车停稳”导致摔倒,开口就要精神损失费3万块。
马师傅只能报警求助。公交车车身监控清清楚楚:车已经停稳,是老太太自己脚滑摔的。母子俩还是不认账,练某甩出一句:“谁知道这视频是不是你P的。”
逼得马师傅在公交站台贴出寻人启事,找当天乘客作证。好在有几个好心人站出来,一位当天在车上的女士不光交出视频,还写了完整情况说明。警方最终定性:马师傅见义勇为,没有任何责任。
结果陈老太一家虽然不再索赔,马师傅垫付的2000块医药费他们死活不还。马师傅只好起诉。法院调取医院收费记录,证实他确实垫付了这笔钱。最终判决:陈老太归还2000元垫付款,因恶意诬告、敲诈勒索,额外赔偿马师傅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公交公司也为马师傅召开表彰大会,奖励3000块。
有人问马师傅以后还敢扶吗?他说:“不帮咱良心过不去!”
有句大实话憋在心里不吐不快:对讹人者惩罚太轻了。假如监控坏了或者没证人,马师傅跳进黄河也洗不清。那些故意讹人的,成功了白拿一笔钱,失败了无非退钱道歉,压根没有违法成本。《民法典》第184条保护好心人,但讹人者用什么治?法律在这方面还是空白。人心不是一天冷掉的,是被一次次“扶不扶”的官司冻僵的。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